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职能
起草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逐级上报监测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实施; 协助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国民体质监测机构的工作; 培训下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队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验收、汇总、处理、上报国民体质监测数据; 提交全国或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完成体育行政部门和上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交办的任务。
(二)人员概况
年末总人数12人,编制数7人,在职人数7人,离退休人数5人。
二、绩效总目标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部门绩效报告情况
2015年度我中心财政补助收入为5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31.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5万元。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监控、审核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不虚报、浪费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财政资金情况分析
1.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全年支出共计51.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4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8万元。
2.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市财政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财务制度,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绩效情况分析。
1.财政资金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相关规则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全年“三公经费”在消减20%的情况下,无超标现象。
2.社会效益总目标
按照省体育局要求,为了做好郴州市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市体育局联合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总工会等9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郴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制订了《郴州市2015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成立了郴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该项工作。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争取市财政安排了3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选取了市城区、资兴、永兴、汝城作为监测点,抽取了7200名3岁-69岁的群众作为监测样本,各项监测数据都已报省里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
六、综合自评情况及自评结论
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项目综合评定结论自评为:优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无
八、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无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