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由原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合并组成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担负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工作,内设办公室(文化产业科)、行政审批科、文化艺术科、文化市场科(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法规科、市演出管理办公室)、新闻出版科(版权科)、广播电影电视科 、政工科等七个科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参与下,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成效显著。2015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及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综合考核位居全省先进行列。市文广新局被评为全省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年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文化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先进单位,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每万人拥有三馆一站公共面积”450平方米,“文化娱乐相
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0%、“有线电视入户率”47.10%,监督建设广播“村村响” 工程1598个,组织送戏下乡834场,补充更新农家书屋出版物2607家,组织开展免费放映农村数字电影35288场和免费放映城市广场、社区数字电影7900场,建设乡村文体小广场1311个。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5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年初预算总支出1016.79万元,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其中:基本支出285.69万元,项目支出731.10万元。基本支出285.69万元经费2015年年初拨付到位,项目经费731.10万元中118.30万元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015年1月2日结转到位;611万元为2015年项目经费,分别于4月和9月拨付到位。
2015年我局实际发生支出174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52万元,项目支出1342.55万元。基本支出402.52万元中包含市级财政追加的绩效及市直机关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增资经费、省厅省局拨付的工作及奖励经费;项目支出1342.55万元中包含2015年新增的郴州市第七届艺术节、郴州市第一届运动会、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市城区社区文化中心设备购置及文化中心偿债资金等专项资金。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公务车辆、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等相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我局制定了《公务用车辆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和管理办法办事,严格按照资金的用途使用、列支,加强了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了资金操作程序,规范了资金使用流程。一是严格控制培训、考察经费、“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出国(境)学习考察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国(境)培训、考察活动必须由局务会通过,经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审批、报账。“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49.75万元,较2014年减少2.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由上年的14.38万元减少至14.08万元,减少0.3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支出由上年36.98万元减少至28.16万元,减少8.82万元。二严格控制设备购置经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凡是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和办公用品,严格遵循采购程序,采购的设备按规定列固定资产帐。三是严格控制各类节会、培训费用支出。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会议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经费之内,严禁举办豪华铺张办晚会和节庆演出。2015年会议费支出5.21万元,较上年的7.62万元下降2.41万元;培训费支出3.20万元,较上年下降0.12万元。四是严格控制后勤保障运行成本。我局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财务支出约束机制和完善的民主决策、会议支出、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电话费、办公用品等经费列入各科室包干经费支出。全年没有出现挥霍浪费和违纪违规行为。
三、绩效情况分析
2015年,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牢牢站稳全省第一方阵。市文体广新局被评为全省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文化工作现场推进会、全省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现场会、全省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座谈会、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全省动漫企业服务基层研讨会在我市成功召开。
1 、恪守文化工作使命,上下联动全面发力,不断推出丰盛文化大餐。群众文化活动和文艺精品创作成绩斐然。实施演艺惠民工程,全市年均开展公益演出和活动500多场,参与群众近100万人次。湖南省昆剧团多次出国(境)开展交流展演,成为推介郴州、宣传湖南的一张精美文化名片。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原创大戏、小戏小品、歌舞等艺术作品3000余件。昆曲《白兔记》、《荆钗记》、湘剧《赵子龙计取桂阳》、花鼓戏《银都大亨》、《老四维稳》、小品《山寨婆媳》等作品在全国、全省艺术赛事中斩金夺银。歌剧《以青山的名义》代表湖南省参加第二届中国歌剧节展演,昆曲天香版《牡丹亭》受邀在国家大剧院演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卓有成效。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项目和传承人体系,共有世界级项目1个,国家级项目7个,省级项目14个,市级项目74个,县级项目253个;国家级传承人4名,省级传承人13名,市级传承人99名,县级传承人378名。公布了传承基地15个、传习所33个。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89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0处。资兴市、桂阳县被评为全国先进文化县。
2015年,成功举办第七届郴州艺术节,1000多名文艺工作者为全市人民献上了11台大型文艺节目。市级形成了以“南国丽都秀”为主的天天演,以“昆曲周末剧场”为主的周周演,以“欢乐广场月月演”、“快乐大舞台双周汇”为主的月月演惠民演出格局。在第五届湖南省艺术节上,昆曲《湘妃梦》、湘剧《赵子龙计取桂阳》、音乐剧《老街访》等20余个作品获奖。出台了《郴州市文史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郴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年)》等文件。大布江拼布绣代表湖南先后前往悉尼、武汉参加 “神奇湖南”非遗文化展览、中国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展。
2015年,成功举办郴州市第一届运动会,11个县市区、
42个机关事业单位、13个企业单位5000多名运动员参赛。
2、加快推进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步伐,坚持巩固成果和创新服务,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再创佳绩。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全市建成农家书屋3106家,实现了所有行政村100%全覆盖。组织开展“书香郴州·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免费休闲读书吧”公共文化服务民生工程,着力打造市民家门口的“图书馆”,目前已建成城镇“免费休闲读书吧”近1500家。推广“春苗书屋”公益阅读项目,参与志愿者3000余人,受益人群20万余人,被评为全国“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建立健全版权体系长效机制,全面完成了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抓重大活动和主题宣传,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苏仙岭、泗洲山等7个电视调频转播台提质改造工程完工,全市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98.15 %,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97.59 %,有线电视入户率完成47.48%,超额完成目标任务0.38%。
2015年,不断健全组织保障和考核评比机制,多措并举推进全民阅读工作。全市4个家庭被评为全国书香之家、25个家庭被评为全省书香之家,开展以“打击盗版、支持正版、保护知识产权”为主题的版权宣传活动,增强了公众的版权意识和版权认知度。深入开展“净网“、“秋风”、“清源”、“护苗”四大专项行动。各级广播电视台加大重大题材和重大活动报道的策划力度,全年制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宣传44000条次,在中央级媒体上稿60多条,在省级媒体上稿600多条,外宣上稿继续处于全省市州前列。
3、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发展,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全市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21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2939家,数字影院28家(座位数16000余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服务网点2358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10872个。东江湖旅游摄影艺术惠民公益平台被评为国家公共文化体系示范项目。
以民生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建设广播“村村响” 工程1923个,完成率120.3%;送戏下乡867场,完成率104%;补充更新农家书屋出版物2607家,完成率100%;免费放映农村数字电影37406场,完成率106%;免费放映城市广场、社区数字电影8032场,完成率101.7%;建设乡村文体小广场1344个,完成率102.5%。全市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休闲书吧全部实行零门槛免费开放。桂阳县纳入首批湖南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4、切实坚守政治底线,不断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机制,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市城区文化市场市、区两级管理职责有效理顺,全面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效率提高70%。“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视频监控、网吧义务监督员等创新举措在全省推介。开展非法出版物、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非法电台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等问题专项整治。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实行“零容忍”,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积极引导网吧提质升级,成功转型为集上网、健身、交流于一体的综合网吧10余家。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破获了一批重特大案件,有效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市文化行政和执法部门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版权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信息有功集体、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
2015年,开展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高危体育项目、游泳场馆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了临武县香花岭矿违规委托天虹彩色印刷厂印刷挂历案、龙某某非法出版图书案等大案要案。依法取缔了违规设立的晴彩交通频道和FM105.5调频广播,依法对宜章县三乡文化传媒公司私设小前端擅自开展广播电视业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对隐藏在城区文化路的四个非法电台进行了取缔,依法吊销了严重违规偷漏瞒报票房的原星烨环球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5、积极投身全市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产业培育,文体产业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州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郴州市文化项目建设“双十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郴州市被国家发改委、国家体育总局列为湖南省唯一的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郴州矿物宝石产业园、油山赛车基地、飞天山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桂阳县宝山工矿文化园、中国银都文化产业园、安陵文化产业园、宜章县莽山瑶族文化产业园、临武县通天玉石城、桂东县“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纪念地红色景点、安仁县稻田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正加速建设或投入使用。我市首部原创电视动画片《小邑时空传》投资制作。郴州被定为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举办地,目前,全市宝玉石加工企业130余家。郴州新田汉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助推演艺产业提质增效。2014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43%,已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2015年,召开了首次郴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会,会同北京文化旅游策划公司对全市11个县市区进行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摸底调查,起草了《郴州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十三五”规划》,编印了《文化产业政策汇编》、《郴州市文化产业名录》。成功举办2015年中国(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中国郴州(国际)休闲旅游文化节、东江湖(黄草)第二届鱼文化节等节会活动。组织文化企业赴台参加“2015年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活动。以苏仙济世救人为故事原型的大型实景剧《飞天·苏仙》首演成功。全市电影票房收入4440万元,同比增长38%。《通天玉》湖南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填补了湖南宝玉石标准空白,临武通天玉年销售额4000多万元。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稳定有序地完成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组建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尖端文化人才培养卓有成效,获得梅花奖1人,列入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名单各1人。与此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作风大提质”、“为民、务实、清廉”等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活动。高度重视涉及小康社会统计指标推进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城市创建、统筹城乡发展、精准扶贫、企业帮扶、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稳步推进。市文体广新局先后荣获全市“创文”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文明标兵单位、全市综合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滞后”:一是思想观念还相对滞后于建设文化强市的要求;二是公共文化服务还相对滞后于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的要求;三是引导和服务发展的力度还相对滞后于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升级的要求。这些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拿出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