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工管[2013]1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管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兴县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材采购
2.2建设地点:永兴县境内
2.3建设规模:批复总投资约2436.34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主要包括;PE、PVC管材及配件(管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是水利部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入围PE、PVC的生产厂家;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体系认证书。
(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于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必须为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水利部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入围PE、PVC的生产厂家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向招标人提供一份投标人对外公布的管材、管件报价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郴州市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8.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
地 址:永兴县便江镇干劲路108号
联 系 人:曹芳英
电 话:15973520565
招标代理: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木莲西路巢之恋小区1栋3单元1316室
联 系 人:
电 话:1587405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