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艺术研究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我所是市文化体育广播新闻出版局下属的以开展全市文艺研究,促进社科发展。从事戏剧创作研究及辅导的业务单位。
2、机构设置情况。
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为5人,在职在岗5人,配正、副所长各1名。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艺术研究所的上级主管单位是郴州市文体广新局。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5.8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5.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5.86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3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2.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3.1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6.7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全市戏曲普查支出10万元.按照中央、省的具体要求部署,我所将对全市戏曲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普查。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研究。
3.戏曲的创作、演出、参赛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新创作的戏曲进行排列、演出、参赛。
4.办公条件改善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办公条件、办公环境。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7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不变。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艺术研究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其中:训练场馆维修1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1万元;运动员比赛服装器材等21。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
1、积极开展创作和研究、把握大赛机遇,以丰硕的艺术成果为我市争创荣誉;
2、认真开业务辅导,努力提高全市戏剧队伍的业务水平;
3、开展戏剧理论研究,收集整理戏剧文史资料,出版、发行《林邑戏剧文丛·郴州剧本作品选》
4.开展全市戏曲普查工作。
附件:2016年郴州市艺术研究所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