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我团为差额事业拨款单位,单位编制53人,实有人数45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基本退休费由社保发放,生活补助部分仍由我团自行发放,外聘人员14人。
我团的职责是:为观众服务,创作排练、演出歌剧、音乐剧、舞蹈等节目的文艺单位。
(二)单位绩效目标。
1、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打响郴州文化品牌,加强郴州对外文化交流建设,推动我市的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2、进一步打造歌剧《以青山的名义》,参评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3、深入开展民生“100”工程,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三下乡”演出活动活跃和繁荣农村文艺舞台,让农民群众享受到了文化发展成果,完成市委市政府文化惠民演出100场。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2015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94.56 万元,全年拨入财政资金660.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8.99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4.19万元,项目经费156.84万元。
2、2015年基本支出585.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35.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4.5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2.53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23万元,资本性支出21.54万元。
3、2015年项目支出133.10 万元,其中用于退休人员退休
费53.3万元,李丽芳音乐会费用7.5万元,市运会开幕式费用72.3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我团原创歌剧《以青山的名义》荣获湖南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2、成功举办郴州市第一届运动会开幕式。我团作为此次运动会的开幕式的独家演出单位,圆满举办了郴州市第一届运动会开幕式
3、“欢乐广场月月演”活动深入开展:每月在广场演出不同主题的文艺节目,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4、“民生100”惠民演出圆满完成送戏下乡的演出任务,并联系村镇、工厂、社区、校园全面参与由演艺惠民活动,切实贴近人民群众。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估结论
1、我团原创歌剧《以青山的名义》,荣获湖南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再现了新时代“活雷锋”刘真茂三十年如一日扎根深山、义务护林的崇高精神。
2、9月15日举行的郴州市第一届运动会开幕式包括文体演出、入场式、开幕式三个环节,参与人员超过1000人,为市领导和群众都交上了满意的答卷。
3、“欢乐广场月月演”活动以郴州市五岭广场为基本阵地,免费面向全市市民群众。项目启动以来,不仅精心组织和演出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还通过创新运作模式,每月每场节目内容形式不同,赢得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形成了广场文化品牌。
4、演艺惠民活动给了村镇、工厂、社区、校园一个良好的宣传平台,村镇、工厂也乐意参与其中,丰富了基层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调动全团演职员工积极地为党的文艺事业努力奋斗,不断创新剧节目生产和演出。
2、每年生产一台大剧或二台小剧,以及挖掘具有民俗民风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小品等50个以上的文艺节目。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人才紧缺:无论是文化事业发展,还是文化产业发展,关键是人才,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团发展的重要“瓶颈”,希望在特殊人才引进方面,主管单位能与相关部门协调,根据特殊人才实际情况和团部发展需要给予相应的调动和支持。
2、由于我团是差额拨款单位,经费严重不足,希望能将单位办公经费列入预算和增加相应的事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