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算报告目录
一、2018年全市及市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支出决算情况
3.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决算情况
4.收支平衡决算情况
5.按预算法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重点事项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二、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关于郴州市2018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
——2019年8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宋 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郴州市2018年决算(草案)有关情况。
一、2018年全市及市级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财经形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33.6亿元,增长2.4%;总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分别完成174.8亿元、90.6亿元;总税比和地方税比分别为80.3%、67.8%,提高 5.6个、7.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43.02亿元,下降16.5%。
市级(含郴州高新区和郴州经开区,下同)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8亿元,为预算的100.5%,增长7.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2.1亿元,增长4.6%;总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分别完成64.4亿元、30.6亿元,增长13.5%、15.8%;总税比和地方税比分别为84.9%、72.9%,提高4.5个、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1.4亿元,下降17%。
市级主要地方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如下:增值税9.9亿元,增长7%。企业所得税2.9亿元,增长28.2%。主要是建筑业、房地产业增加较多。个人所得税1.5亿元,增长19.4%。主要是严格落实全员申报、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增长较快。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亿元,增长18.2%。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9亿元,下降44%。下降较多主要因资产处置减少及大力压减非税收入。
2.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3亿元,为预算的105.5%,增长4.9%。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亿元,为预算的105.5%,规模与上年持平。市级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6.6亿元。大力推进中心城区大班额化解,支持完成15所学校建设,盘活多处技校、办公楼等国有资产用于办学,新增学位3.2万个。推进市一中、十五中等普通高中扩容提质,阶段性化解了中心城区大班额问题。
科学技术支出1.6亿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出台支持企业研发奖补办法,备案企业增长迅速;支持引进培育创新人才和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新增兑现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奖励120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亿元。支持文艺创作,打造文艺精品,支持编排昆剧《乌石记》、歌剧《陈家大屋》,并获省“田汉大奖”;推进全民健身与健康融合、文化体育融合发展;小埠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获首批全国试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亿元。推进养老保险改革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调待政策,拨付1100万元保障低保、兜底对象、五保提标;安排800万元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落实2087万元支持涉军维稳解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亿元。大力支持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保障运行机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构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农林水支出4.2亿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支持扶贫“财银保”小额信贷,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全面推进生态郴州建设,实施林业转型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出台苏仙岭-万华岩和东江湖生态补偿办法。
3.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决算情况:2018年,中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28.4亿元,增加13.2亿元,增长6.1%,其中,返还性收入10.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2.2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30亿元,增长10.2%,总量创历史最高水平,这也是我市大力压减非正常非税收入最直接的成效体现)、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5.4亿元,分别增长0%、19%、-11.2%。此外,中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62.7亿元(含置换债券43.1亿元、新增债券19.7亿元),下降29.3%,主要是置换高峰期已过,置换额度锐减。
中省对市级转移支付33亿元,增长16.7%。市级转移支付收入的主要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返还性收入预算3.2亿元,实际完成3.7亿元,规模与上年持平。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3391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3126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6456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2033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1.5亿元,其他税收返还6712万元。此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地方财力。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7.6亿元,实际完成14.4亿元,较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13.3%,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5亿元(增加832万元)、结算补助1.1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192万元和体制补助256万元,作为上级财力性补助与地方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均按规定要求安排使用,主要项目有: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3.6亿元(增加904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9亿元(增加508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6亿元(增加129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457万元(增加655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预算补助收入172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亿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7.7亿元,实际完成14.9亿元,较上年增加3亿元,增长25.6%,主要因中省下达至市本级及再分配至各县市的交通运输补助达5.7亿元,增加3.1亿元。主要项目有: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5065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5000万元、驾考科目三考试成本性经费2095万元、就业补助6866万元、创业担保贴息1977万元、中职免学费及学生资助2496万元、第六届中国(湖南)国际矿博会1300万元、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奖补资金8634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3.2亿元、交通运输领域(农村基础设施)相关补助1.1亿元、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油价补助7010万元。
4.收支平衡决算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办理与省、市辖区、省管县市的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当年地方财政收入133.6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28.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62.7亿元、上年结余3.4亿元、调入资金41.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亿元,收入总计47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3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6.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3.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22万元,支出共计46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2亿元,均为结转下年支出。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当年地方财政收入42.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7.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亿元、上年结余0.7亿元、调入资金14.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58万元,收入总计110.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1.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5.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4万元,支出共计10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884万元,均为结转下年支出。
5.按预算法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重点事项
(1)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和相关决议,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如下:
中省下达我市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7.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2亿元和外债限额1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99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当年政府债券安排支出7.22亿元,分别用于北湖机场建设2.22亿元、森林恢复和发展项目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4.99亿元,全部用于土地储备项目,支出项目与调整预算计划一致。
(2)调入调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调出情况:加大财力统筹,保障收支平衡,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14.6亿元。一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入4亿元;二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73万元;三是专户调入5亿元;四是其他调入5.6亿元,为年中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
政府性基金调入调出情况: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46万元,分别是高新区76万元、经开区70万元,均用于弥补农土资金上解缺口;市级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4亿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3)结转结余资金决算情况
结转结余资金: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将市直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和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收回预算统筹。市级2017年结转至2018年安排的6910万元支出已执行完毕。2018年结转下年支出为6884万元(其中市本级2957万元、高新区2877万元、经开区1050万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市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58万元(分别为高新区253万元、经开区2905万元),年末经开区将地方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共1194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周转金:市级预算周转金总额为1507万元,占2018年预算支出的0.2%,未使用和变动。
(4)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市级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1.3亿元,其中市本级1.2亿元,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实际拨付1.2亿元,年中执行时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800万元、国防119万元、公共安全1597万元、教育3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84万元、节能环保176万元、城乡社区2734万元、农林水379万元、交通运输270万元、商业服务业15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35万元,其他388万元。结余3万元用于预算平衡。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65.1万元,下降4.5%。主要是各部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从紧编实预算,执行中严控相关开支,确保了“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6.7万元,增长3.6%,主要是扩大对外开放重大国际交流活动增支;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增加233万元,增长9%;公务接待费减少404.7万元,下降45%。
(6)重点专项支出决算情况
产业引导基金决算情况: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产业股权投资基金1.55亿元用于设立产业基金。因是产业基金设立初期,年底郴州湘江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才正式成立,当年政府出资6000万元,其余0.95亿元用于支持汝城、宜章、安仁三县脱贫攻坚。
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决算情况:积极加大财力统筹,转变支持经济方式,统筹设立市产业基金,市产业引导资金年初预算安排6900万元,实际拨付4150万元,其中:现代农业700万元、科技产业500万元、旅游产业750万元、文化产业700万元、现代服务业1500万元。另外,工业产业引导资金2750万元未拨付收回预算。
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决算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3250万元,年中根据政策文件规定和实际情况从预备费追加安排429万元,实拨3679万元。其中:加工贸易物流补贴2091万元,外贸企业出口贴息、进口奖励、破零奖励等635万元,口岸平台建设444万元,鼓励企业“走出去”扶持资金140万元,电子商务96万元,招商引资(异地商会奖励)190万元,长沙食品博览会47万元,首届进口博览会活动经费36万元。
(7)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情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支出绩效考评和结果运用机制。一是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原则,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在年初申报部门预算时,同时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进行终审确认一并批复。2018年,对市本级228个预算部门的绩效目标进行了批复,批复总金额31.69亿元。二是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首次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绩效自评管理,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市财政部门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2018年,共对2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5.14亿元。三是全面深化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深化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到被评价单位,督促其认真进行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深化评价结果报告公开制度,及时将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将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管理中,在编制2018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绩效监控情况,共调整预算项目11个,其中:调减项目10个、调减金额4442万元,调增项目1个、调增金额13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71.8亿元,为预算的116.5%,增长78.2%,加上级补助收入3.8亿元、上年结余1.4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5.9亿元,收入总计143亿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支出77亿元,为预算的145.7%,增长98.5%,加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8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支出共计1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25.2亿元,为预算的139%,增长77.9%,加上级补助收入38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596万元、调入资金14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5.6亿元,收入总计61.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当年支出26.7亿元,为预算的174.7%,增长147.1%,加上解上级支出68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4亿元、调出资金4亿元,支出共计55.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0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收入2346万元,为预算的26.8%,下降92.2%(主要是上年北湖区有2亿元收支),加上年结余11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6万元,收入总计250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支出1302万元,为预算的25%,下降95.2%,加调出资金1127万元,支出共计24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2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收入720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6.5%,其中股利股息收入720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5万元,收入总计75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支出582万元,为预算的106.4%,下降4.3%,加调出资金173万元,支出共计7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0。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8项,下同)当年收入143.8亿元,为预算的164.8%,增长21.6%,加上年结余81.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7亿元,收入总计228.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122.3亿元,为预算的156.6%,增长16.7%。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5.9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40.3亿元,为预算的194%,增长27.6%,加上年结余24.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亿元,收入总计66.1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35.4亿元,为预算的180.7%,增长21.8%。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0.7亿元。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新增政府债务情况:省转贷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22亿元,含一般债券2.23亿元,其中2.22亿元用于北湖机场建设,100万元用于森林恢复和发展项目;专项债券4.99亿元,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项目。
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本级(含高新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9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2.5亿元、专项债务104.1亿元。
政府债务余额情况: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19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2.3亿元、专项债务104.1亿元。
政府债务偿还情况: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39.9亿元,其中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3.5亿元,通过发行置换债券偿还36.4亿元(含一般债券11.9亿元、专项债券24.4亿元)。政府债务使用情况:市本级政府债务资金45.2%用于市政建设,26.6%用于保障性住房,11.9%用于生态环保,7.5%用于公路铁路机场,其余用于社保、教育、文化、水利等事业发展。
上述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数,与今年1月8日向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据一致;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数据有些变化;下级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调出和补助下级支出等项目数额有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因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9年初召开,向大会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数均为预计数;二是经过决算清理和上级审核,因指标在途、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变动和平衡预算等进行了调整。
二、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们进一步强化预算法治意识,贯彻落实市人大决议要求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目标,确保了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1.强化征管,压减虚增,收入质量创近十年新高。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提质量”“保增量”双重压力,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抓组织协调、抓综合治税、抓清查清缴,抓挖潜增收。同时,秉着对历史、对未来、对全市人民负责的态度,继续大幅压减非正常非税收入,收入质量持续提升,2018年,全市总税比达80.3%,较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全市地方税比为67.8%,比上年提高7.3个百分点,在全省排位由2016年度的倒数第一提升到顺数第四,收入质量创近十年来最好水平。
2.帮扶实体,涵养税源,财源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全市安排 17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年,创历史最高水平。成立郴州湘江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新了支持产业发展的新渠道。研发上线了全市重点财源税源企业动态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实时跟踪帮扶重点财源企业。重新修订《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激励管理办法》,引导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筹措过桥资金7700万元,共为26家中小企业提供转贷周转资金。聘请第三方征信公司对申报政府奖补资金的企业进行征信记录查询和综合财务分析,对所有的产业引导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提高了涉企资金投放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全市纳税过2000万元的企业154家,比上年度增加24家,首次有企业纳税过10亿元。
3.突出重点,有保有压,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厉行勤俭节约,握紧拳头保重点。全市民生领域支出完成332.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1个百分点。全力支持打好环境污染防治和精准扶贫攻坚战,全市节能环保、精准扶贫支出分别完成13.9、15.4亿元,同比增长27.4%、46.4%。在全国首创“农信担保+产业扶贫”模式,贷款主体最高可享受零成本,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实行最严格的国库管理制度,市本级2018年“三保”系数月均为0.56,均处于最合理区间。大幅提高市直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励标准,人均增加5000元,干部职工综合收入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离退休人员节日补贴、综治奖、精神文明单位奖由原奖励标准的50%提高到90%、75%,充分体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离退休干部的特别关心,让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多项创新措施全省领跑。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新增加预算单位六项自主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办理时限由原来的平均5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工程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并取消了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制度和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备案制度。将财政评审标准起点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提高了部门工作效能。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模式,重构“财政-部门-单位”财政管理制度。强化政府财力统筹使用,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比例提高至24%。加强存量资金统筹使用,1年以上本级指标收回统筹。持续深入财政信息公开,财政透明度连续四年蝉联全省第一。深入开展“上门至少服务两次”活动,全年市财政部门共上门服务预算单位227家,集中辅导76次,服务人数1529人次,集中培训9100人次,上门服务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5.强化管控,坚守底线,防范债务风险首战告捷。把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摆在首要位置,成立了由书记、市长“双牵头”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了债务办。组织开展了四轮债务摸底,出台了《郴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对县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的具体意见》等一揽子政策文件,确定了“三定三明三到位”债务管控机制。认真落实政府建设项目“停缓调撤”要求,全面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风险评估制度,严控新增政府性债务,严格守住3个10%的底线。大力推进平台公司化债、转型、求效,全市93家融资平台公司撤并为21家。全市争取新增债券34.76亿元,按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的10%建立偿债准备金,并千方百计通过债务延期降息、债权融资计划、中期票据和私募债券等方式,防范化解债务逾期风险。全市共化解债务本息341.53亿元,其中市本级123.02亿元。市本级化债成效排全省第一,获得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奖励3亿元,并顺利退出一级预警地区。
总体来看,2018年我市财政运行情况良好,但仍有不少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较多,收入增长常态放缓,产业转型和涵养财源亟需进一步加快;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补短板、经济提质增效等重点支出刚性增强,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资金渠道拓宽和体制机制创新亟需进一步推进;支出结构较为固化、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绩效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的力度亟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市本级“四本预算”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长期偏低,如规模最高时的2017年也仅入库770万元,低于桂阳县7313万元,也低于北湖区2亿元,更远低于永州市本级6.4亿元,与我市本级实际很不相称,导致市本级财力不足、债务率偏高,等等。
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一是大力推进财源建设。以落实财源建设“12条”为主抓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和引导撬动作用,大力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年”“三重”、招商引资等工作。二是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前移预算编制启动时间,完善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标准和编制流程,夯实编细编实预算基础,提高预算准确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执行约束考核。以更严标准清理结余结转,建立预算执行考核通报和结余资金督办整改制度。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抓紧出台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从事前、事中、事后、结果运用四个维度,将预算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到预算管理全过程。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力争取并用好管好新增政府债券,多策并举推动债务化解和平台公司转型,建立全市债务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同时,特恳请市人大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督,牵头开展专项督查,真实反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增加可用财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段君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