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根据《郴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核办法》(郴政办函〔2017〕259号)精神,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奖励全市各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2018年市财政安排的预算为180万元,经请示市政府同意追加了20万元)。
(二)专项立项情况。
立项依据是《郴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核办法》(郴政办函〔2017〕259号),2018年,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郴州银监分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考核组,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经初审、复核,对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2017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分成三个等次,并由市政府发文进行统保。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17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保障、扶持企业、脱贫攻坚等领域加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信贷结构、发展普惠金融,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全面完成了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指导性目标任务。2017年度考核情况由市政府办发文进行通报(郴政办函〔2018〕24号)。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财政资金200万元全部到位(2018年市财政安排的预算为180万元,经请示市政府同意追加了20万元)。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实际使用1865300元(市人民银行自愿放弃奖金)。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使用,会计核算、财务资料完整。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2018年1月,市政府办会同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郴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2017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报市人民政府。2月,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下发2017年度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确定考核排名。3月,市政府办向市人民政府就2017年度银行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作了请示,并经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根据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奖金分配方案,由市政府办具体负责奖金发放。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有关财政管理制度和相关计划组织实施。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对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完成。计划发放200万元奖金,因市人民银行自愿放弃,实际发放1865300元。
(四)专项未如期完成的因素分析。
无。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绩效评价指标,逐项进行定量分析: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为100%;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为100%;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采取了必需的措施;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为100%;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为100%;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为100%;奖励促进了市级银行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对生态环境无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满意。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项目的实际状况符合绩效目标。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17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和全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信贷结构,发展普惠金融,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全面完成了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指导性目标任务。截至2017年末,全市银行业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491.42亿元, 同比增长3.6%,比年初增加86.4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44.67亿元, 同比增长15.71%,比年初增加169亿元,同比增长30.05%。
(三)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无。
(四)综合绩效评价
综合绩效评价得100分。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无。
七、意见及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