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东县光荣院建设工程 已由 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桂发改[2013]7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桂东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桂东县光荣院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 桂东县沤江镇草堂村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 建筑面积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 国家相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桩基础、建筑、给排水及电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无
4.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评标办法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等部分内容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 11 日~
6.2郴州市以外湖南省以内企业报名前须按《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参加诚信等级评定,取得有效的《诚信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湖南省以外入湘的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还须按《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参加诚信等级评定,取得有效的《诚信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以及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单项登记申请;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入湘登记。未在公告时间内办理单项登记申请的不接受报名。
6.3 未按规定委派人员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6.4 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单位到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合格后,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加盖公章的资格性文件复印件一套到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均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6.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发放。
6.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5-862845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桂东县民政局
地 址: 桂东县沤江镇汝桂路19号
联 系 人:李家旺
电 话:15973579666
招标代理机构: 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香雪西路8-3号二楼
联 系 人: 欧石英、方丁
电 话: 07352157099、18670268916
传 真: 07352157117
邮 箱: czxnzx@126.com
建设主管部门: 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沤江镇郴桂路36号
联 系 人:周铭栋
电 话: 0735-8628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