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郴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的通知》, 资兴市统计局党组决定:于12月上旬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成立了《资兴市统计局2012年“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彭卫东任组长,副局长谭满香任副组长,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宣传的具体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了这次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即重点宣传《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相关内容和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等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意识,不断强化“三个提高”,让统计真正融入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融入经济社会的多领域。
三是确定了宣传方案、强化了宣传措施。一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在人民广场设立统计法制宣传点,采用立拱门、挂气球、打横幅、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和邀请腰鼓队等多种方式,努力营造宣传氛围。二要借助媒体进行宣传,在资兴电视台开展一期《统计法》专题宣传节目,并用字幕滚动新闻、音像统计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在资兴统计网站开辟《统计法制》宣传专栏,把宣传范围扩大到网民、辐射到群众,让人民群众通过统计数据看到经济发展,让老百姓从统计数据中得到实惠。三要采取出专栏、会议培训、统计政务服务平台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各规模企业和各单位统计室也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