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昆剧团2015年转移支付说明
我单位财政转移支付只有指标文件,没有申报流程、评审公示,资金分配过程中大额资金均经过团部领导集体研究,资金使用已报绩效评价:
(1)郴财预专[2015]031号文件2015年首届郴州安陵曲会经费10万元,用于专家来郴差旅费5万元、住宿费及劳务费5万元。
(2)郴财预专[2015]032号文件“相约郴州”全国昆曲优秀青年演员展演活动经费120万元,用于全国六大昆剧院团演员来郴展演差旅费、住宿费、劳务费及特邀专家领导来郴差旅费、住宿费、劳务费;
(3)郴财预专[2015]049号文件赴国家大剧院展演经费补助20万元,用于补贴昆剧《牡丹亭》赴国家大剧院演出运费、差旅费、住宿费。
(4)郴财预专[2015]147号文件音像制品制作经费20万元,已全部用于录制音像制品制作费。
(5)郴财预专[2015]159号文件昆曲周周演(民生100工程)25万元,用于日常下乡演出,及每周末昆曲演出费用。
(6)郴财预专[2015]168号文件“湘昆苑”运转费10万元,已用于湘昆苑水电费补贴、院内建设费用。
(7)郴财预专[2015]183号文件文化惠民工程市级配套(文化惠民演出)16万元、已用于演出车费、劳务费等费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50万元,用于非遗传承教学来郴及送出去学习的差旅费、住宿费用30余万元,老师的劳务费18余万元。
(8)郴财预专[2015]208号文件《湘妃梦》参赛经费20万元,用于全国昆剧艺术节及省艺术节差旅费、住宿费等经费。
(9)郴财教指[2015]048号文件省厅下达2015年第二批文化事业建设费10万元,用于补助“雅韵三湘”演出费用。
(10)林财教指[2015]053号文件省厅下达2015年省级舞台艺术创作专项资金(第二批)50万元,用于排练创作昆剧《湘妃梦》,已用于支付购置演出服装、专用设备。
(11)郴财教指[2015]123号文件2015年市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40万元,用于艺术档案数字化建设,2016年开始使用。
(12)郴财国库[2015]0703号文件文化部财务司付昆曲节目专项扶持资金51万元,用于录制昆剧传统剧目、传承昆剧经典剧目费,请老师教学,3万元一折戏,共15折戏,另拜师费各2万元,共3 人,合计51万元。
(13)郴财国库[2015]0821号文件省文化艺术基金会拨《湘妃梦》创作排演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排戏、购置专用设备、支付导演、作曲、编剧劳务费。
(14)郴财国库[2015]1116号文件省文化艺术基金会拨《湘妃梦》创作排演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排戏、购置专用设备、支付导演、作曲、编剧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