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我团的职能职责为:创作演出优秀昆剧剧目,为观众服务;昆剧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昆剧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综合性文艺演出。
2.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演员队、乐队、舞美队、艺术研究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现有全额编制83名,实有在编人员为80名,计划外聘用人员12名,退休人员27名,已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部门预算无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73.8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42.3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7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9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87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56.6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629.5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27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70.8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7.2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传承昆剧文化遗产,挖掘传统剧目。
②“湘昆苑”运转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湖南省昆剧团“湘昆苑”正常运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
③昆曲周周演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剧团每个周未便民昆剧演出费用。
④非税收入弥补经费不足7.22万元。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无变动情况。湖南省昆剧团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南省昆剧团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湖南省昆剧团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70.8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48.8万元,其中:
(1)演出灯光、音响、服装、化妆、盔头等360万元;
(2)印刷费40万元;
(3)湘昆苑小演出厅装修工程223.8万元;
(4)办公、公务车运行费25万元;
(5)劳务费备案1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73.8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演出货车及演出客车各一辆)。
本单位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