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郴州市统计局以被评为2013-2015年全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为新起点,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以六项举措强力打造规范执法,努力提升统计法治水平。
——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郴州市统计局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切实修订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及时上网公示,力求严格适用无偏差。10月23日,该局印发的案卷评查通报点名批评2个县在个案处理上查而不处、大事化小的行为。
——积极应用网上行政处罚系统。该局严格落实《郴州市网上行政处罚电子监察规则(试行)》,将网上行政处罚电子监察工作列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头戏,明确专人负责,着力强化技能培训和岗位责任,今年该局所有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均及时上网,实现阳光执法。
——严格遵守涉企检查有关规定。该局恪守涉企检查的备案、公示、登记、反馈制度,认真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和同城一家检查制度。今年全市共检查企业200个,均经过优化办审批备案,无1个在企业宁静日开展执法检查,无多头重复检查。该局政策法规科开展涉企检查配合企业填写《郴州市优化办涉企检查登记本》23次,发放《满意度反馈卡》23份,收回《满意度反馈卡》23份,满意率达100%。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5月至8月,该局结合统计巡查先后抽查临武、宜章、安仁、苏仙4个县区统计局近两年的统计行政执法案卷,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10月15日至21日,该局集中对10个县市区提供的18份案卷逐一认真评查,及时梳理发现的问题,分别反馈到县市区统计局,并印发案卷评查结果通报。
——印发统计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为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统计行政执法水平,该局将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xx大队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和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行政处罚案件作为全市统计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印发给县市区统计局。
——切实修订行政执法监管制度。该局及时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切实清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认真修订《郴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管理制度,严明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纪律,相继编制统计行政执法流程图7张,坚持聘请统计行风监督员和依法治统监督员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价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统计行政执法考评活动,及时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接受监督。今年,全市统计执法继续保持 “五无”纪录,即无错案、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无统计执法投诉事件、无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