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我所是市文化体育广播新闻出版局下属的以开展全市文艺研究,促进社科发展。从事戏剧创作研究及辅导的业务单位。
2.机构设置情况
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为5人,在职在岗5人,配正、副所长各1名。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6年度支出合计 9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9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47.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2万元;项目支41.7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除日常的管理工作之外,我所在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方面开展了如下工作:
1、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成立了以局领导和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强化了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
2、重视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各科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如:及时组织馆领导及财务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3、建立了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加强了单位内部控制及对公务接待的控制。
4、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招待费用审批、审核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好的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一)基本支出
我所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完成预算的100%,我所对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 《郴州市公务支出管理规定》执行,不违规接待,不超标接待。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进行了有效地控制,严格按年初计划执行。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
项目支出41.71万元,
(1)《戏剧作品选》作品编辑整理出版经费 于2016年底全部到位,已使用完毕。
(2)戏剧研究和办公环境改善已全部支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项还有1万2017年4月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所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制度合法、合规、完成,财务资料完整。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我所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管理原则;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的开展和资金的投入。
我所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的明细项目,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中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严格按照要求报财政行资处和采购办进行审批,同时严格合同的签订,落实采购物资和服务的验收,做好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
三、资产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馆领导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进行统一购置,由办公室后勤部门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采购、分配,由业务部门指定专人使用、维护,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安排专人对资产进管理登记,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评价方面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除项目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转移支付在收到专项资金时及时进行了拨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三公经费总额和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
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全所在职人员共创作大戏、小戏小品、歌曲、曲艺、论文等各类作品60多个,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16个。其中剧本发表3个:许贤志创作的大型湘剧《赵子龙计取桂阳》(合作)、大型花鼓戏《爬上山坡唱高调》分别在《剧本创作》发表,陈蓉创作的小戏《半床棉被》在《中国戏剧》发表。论文发表7篇:《戏曲振兴要善于借春风》(许贤志)、《敬畏生命》(陈蓉)、《现代意识,古典情怀》(陈蓉)、《赵子龙计取桂阳音乐评析》(谢盼春)、《一个“轻”字并了得》(谭孝红)、《融地方文化,演湘剧传统》(谭孝红)、《妙在似与不似之间》(谭孝红)分别在《艺海》、《福建艺术》、《音乐教育与创作》发表。音乐类作品发表6篇:歌词《中华树》(许贤志)、《美人是水做的》(许贤志)、歌曲《乡里妹》(谢盼春)、《站在太阳升起的地方》(谢盼春)、《祖国》(谢盼春)、歌曲《农民工追梦也精彩》(许贤志作词)分别在国家核心期刊《词刊》和《音乐教育与创作》发表。另外,谭孝红撰写的论文《被遗忘的武二品将军何孝继》、《南岭独一支》、《仙溪冲狮舞解析》分别在《郴州日报》、《人文湘南》发表,许贤志写作的快板书《半条被子鱼水情》被省曲协向中国曲协推荐发表。
2.所获奖项及荣誉较多
继小戏《组长扶贫》之后,大型花鼓戏《爬上山坡唱高调》经文化部三轮专家评审,成功入选文化部戏曲剧本孵化计划一类剧目(全国仅8个,我省唯一入选剧目)。我所参与创作的大型湘剧《赵子龙计取桂阳》参加湖南省优秀剧目“湘戏进京”展演活动在北京长安大戏院献演。大戏《爬上山坡唱高调》和小戏《影子》、《组长扶贫》分获省文联剧本评比优秀剧本奖和剧本奖。《多情梅花结》参加第七届“中华颂”全国小戏小品曲艺大展获剧目银奖,优秀编剧奖。大戏《牛助理》、《乡长艾作秀》、《半床棉被》入选省文化厅戏曲剧本创作扶持工程。谢盼春作曲的歌曲《依法治国兴天下》在省文化厅举办的原创广场舞征歌活动中入选。谢盼春作曲的歌曲《家在郴州》获2016年广佛肇暨粤湘情原创音乐作品中获“银奖”。 孝红创作的小品《特殊面试》获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二等奖。
此外,年底,《爬上山坡唱高调》由省剧协向中国文联、中国剧协推荐参评曹禺戏剧文学奖。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1、按照文化部剧目审查要求,指导帮助永兴花鼓戏剧团投排大型花鼓戏《爬上山坡唱高调》,文化部、省厅有关领导专家观看了汇报演出并给予高度好评。
2、积极参加我市“欢乐潇湘·美丽郴州我的家”大型文艺会演的节目选拔评奖等项工作。我所创作的多个作品在郴州专场和县市区分会场上演出。
3、按照精准扶贫视角修改了小品《多情梅花结》,并积极策划推动投排。该小品先后参加了市委市政府主办的“七一”纪念晚会、湘西花垣县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讲话发表三周年文艺晚会(省文联选调)、第七届“中华颂”全国小戏小品曲艺大展演出并获好评。
4、按照市局领导要求,配合市歌舞团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郴州与托克逊友好城市文化交流演出活动。我所创作的小品《牵手》和音诗画《说唱郴州》作为晚会主打节目上演。
5、参与筹办了“潇湘追梦”湖南省第三届青年词曲作家郴州采风创作活动和2017年郴州市文联迎春文艺晚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所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我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和强化管理。
1、年初未作预算安排,但本年实际发生了支出的现象,以及其他费用明细项目超支现象的存在,预算的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
2、本年项目资金有结余,指标文下达时间状况需要改善。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项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4、单位负责人年龄到边、健康欠佳,有急流勇退、撂挑子的想法,单位后备接替人才的培养有待提速。
郴州市艺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