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乐江永兴县一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7]52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永兴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南省永乐江永兴县一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1.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78.35万元;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作一个标段招标,招标范围为湖南省永乐江永兴县一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全部招标,含工程地勘、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前施工预算、设计变更和后续服务等;
1.4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兴县境内;
1.5服务周期:双方签订合同后90 日历天。
1.6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设计审查和施工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能力;
2.3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在全国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2.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中级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总负责人,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2017年7月至11月)的社会保险为依据];
2.5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勘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要,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投标人须于2018年01月08日17:00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
六、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由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①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本投标项目名称且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的中级证及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2017年7月至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现场踏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招标答疑会、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踏勘自行安排完成。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1月09日09:30时(北京时间);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现场参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投标及开标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3室第10开标室。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十、费用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十一、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监督部门:郴州市水利局,电话:0735-2199339。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兴县水利局
地 址:永兴县干劲路108号
联系人:王善清
电 话:0735-55311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四栋301室
联系人:谷女士、赵女士
电话:0735-2162156 15073592089
邮箱:QQ307261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