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由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郴州市版权局)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1名),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法规科、新闻出版执法大队、网络娱乐执法大队、广播影视执法大队),现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5名,外聘人员3名。
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根据授权,负责对新闻出版活动实施执法检查,对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美术市场、动漫市场、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网络文化市场、广播影视市场、版权市场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侵权行为,协调“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并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
1、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坚持把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放在首位,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法规知识,及时指导县市区文化执法机构做好执法改革。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认真搞好市场调研,适时组织典型案件分析讨论和案卷评比活动,不断提升全体人员综合素质和提高办案能力水平。健全修订完善执法人员日常行为准则、执法办案程序以及内部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及时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抓好学习贯彻,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2、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行岗位职责责任倒查制度,按照岗位工作职责,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办法,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文明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统一规范制作执法身份、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和各类执法办案制度等牌匾,及时上墙公布,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3、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不断总结回顾执法改革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紧盯“攻卫创文”重点任务、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坚持对网吧市场接纳未成年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不断促进网吧市场转型升级。严格落实新闻出版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医疗杂志违规出版、报刊虚假违法广告、报刊摊派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侵权行动。加强广电市场的调查研究,适时开展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等行动,不断规范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秩序。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6年度整体支出35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28万元,项目支出28.21万元,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不断加强文化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学习;持续开展互联网营业服务场所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严密组织“扫黄打非”、校园周边整治和广播电影电视检查等各类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歌舞娱乐和演出场所专项检查行动,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度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基本支出为329.28万元。
名称 |
主要用途、范围 |
资金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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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1、职工“五险一金”和各类福利 2、各类补助 |
工资福利支出 |
259.28万元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7.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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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公用经费 |
1、维持本局正常运行2、维持办公支出3、三公经费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91万元 |
合计 |
329.28万元 |
“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万元,完成预算的5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0台),完成预算的6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6批,共计575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42.11%。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公车改革完成,车辆减少。(2)杜绝了出国出境公务出差。(3)公务接待规范,费用减少。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15.62万元,减少 53.6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35万元,减少 5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7万元,减少58.16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开支厉行节约。
(二)项目支出
2016年,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项目年初预算金额45万元,支出28.21万元。其中:郴财教专【2016】055号,① 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支出10万元,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专项整治行动。郴财教专【2016】055号,
② 网吧专项整治支出10万元,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郴财教专【2016】055号,③新闻出版印刷复制专项整治5万元,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印刷、复制、进口、发行等专项整治行动。郴财教专【2016】091号,④文化综合执法专项20万元,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扫黄打非”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成员单位有效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对文化娱乐、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网络文化、广播影视活动及体育经营活动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特殊情况说明:项目经费未下达之前,存在先用基本预算开支相关项目经费的现象,如单位差额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培训经费等,待项目经费下达后,再用于回补基本开支垫付的费用。
三、资产管理情况
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制度等。资金拨付有较为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6年整体预算支出357.49万元,严格按照人事局核定工资表足额发放,并按照规定全额缴纳社会化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福利待遇按照文件或规定参照。包括新增购买办公设备(用品)、会议培训、考察、资料打印和必要差旅费等。组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为文化市场健康有序提供执法保障;对全市新闻出版、网络、娱乐、广播影视市场负责监管;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资金使用的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化。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以后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支出,合理安排,做到细化支出,确保绩效执行和年初设定的绩效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