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情况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郴州市体育局合并组成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职责,原市体育局除全民健身服务以外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性管理规定和措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监督艺术产品的利用与流通;组织、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体育、文物事业等经费和文化体育产业引导资金,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四)组织、指导全市文化艺术经营、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行业监管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按权限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有关违规违法行为。
(五)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辖区内考古发掘、文物博物和古籍文献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指导、监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节目传播的监测、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审查;管理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七)负责全市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协助管理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指导全市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八)负责全市报刊社、国内报刊社和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管,按权限组织查处其违规违法活动。
(九)组织、指导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有关涉外事宜;负责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组织考核评估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重大群众体育活动,依法监管高危体育项目;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布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全国、全省、全市性体育竞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奖励政策和标准。
(十一)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产业指导、促进工作,承担产业统计;协助体育彩票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社会组织的前置审查工作,指导、监管非公有性有关机构和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业科技发展,推进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十四)组织开展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与港澳台及国外交流合作的有关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五)制定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管理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承办有关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工作;指导市级有关行业社团的工作。
(十六)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下放和委托办理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产业科、行政审批科、文化艺术科、市场管理科(法规科)、新闻出版科(版权科)、群众体育科、体育竞赛训练科、广播电影电视科、文化遗产保护科、监察室、机关工委等13个科室。下设13个二级机构,其中:事业单位12个,改制单位1个,分别为: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湖南省昆剧团、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市博物馆)、郴州市图书馆、郴州市群众艺术馆、湖南省昆剧团五岭歌舞团、郴州市艺术研究所、湘南起义纪念馆、郴州市体育学校、苏仙影剧院、郴州市人民电影院、郴州市电影公司(改制)。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0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2.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0.06万元。
2016年度支出合计285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69万元;项目支出2025.2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0.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25.24万元,其中:
文化活动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文化部“永远的辉煌”合唱节活动支出。
文化创作和保护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支出。
文化市场管理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网吧义务监督员专项支出。
其他文化支出项目1848.8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中心偿债、文化惠民、广场文化、文化中心大楼日常运转、广播电影电视监听监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推进软件正版化、“户户通”无线数字化覆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等专项工作支出。
体育竞赛、训练等项目支出114.52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全省青少年常年比赛、后备人才基地、常年比赛奖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8.46万元,主要用于广播影视项目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40万元,主要是其他文化体育项目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85万元,支出决算为59.28万元,完成预算的5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79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2次,因公出国2人次),完成预算的67.3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车辆保有量5台),完成预算的6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5批,共计1825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47.84%。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市政府相关公务接待的规定和标准,无接待公函、无接待审批单不予接待,坚持先审批后安排的原则,接待用餐不安排高档菜品、烟酒,合理膳食;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合理调配公务车资源,减少资源浪费;三是2016年9月完成车改工作,我局公务用车和生产性用车减至3台。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24.81万元,下降2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2.79万元,增加5.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81万元,降低4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7万元,降低15.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及公务车运行费的支出。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17万元,比2015年增加15.54万元,增加15.60%。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主要变动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市文广新局与原市体育局合并。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总支出1878.90万元,货物、工程和服务类分别支出1323.70万元、246.81万元、308.39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2016年部门工作计划以及各项目工作开展的计划和方案,按照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的要求,各项工作都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文化工作方面。文艺精品创作成绩斐然。新创昆曲版《罗密欧与朱丽叶》受邀参加英国爱丁堡边缘艺术节,把中英戏剧文化交流提升到新高度。全年原创大戏、小戏小品、歌舞、书画等艺术作品3000余件。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出台了《郴州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郴州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全年新建乡村文体小广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完成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录入,完成送戏下乡,重点文化民生工程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群众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郴州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旗颂”大型群众合唱比赛,全市11个县市区的13支合唱队伍1000多人参加比赛,推选出的安仁县代表队参加湖南省“红旗颂”大型群众合唱比赛,荣获全省第一名。成功举办2016年全省“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郴州专场。成功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文化交流演出活动。我市“春风进万家”文化志愿者品牌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郴州代表队在“我们都来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湖南省原创广场舞大赛中荣获金奖。2016年共组织演出300余场,观演人数达40万人次;年均组织开展公益演出和活动500多场,参与群众近100万人次。非遗传承后继有人。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项目和传承人体系,共有世界级项目2个、国家级项目7个、省级项目14个、市级项目74个、县级项目253个;国家级传承人4名、省级传承人13名、市级传承人99名、县级传承人378名。安仁赶分社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新增炎帝传说等9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郴州市十一完小等4所学校入选首批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成功举办“妙手天工 郴州味道”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寻找传统节日中的乡愁”等大型宣传展示活动,全社会自觉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不断增强。
(2)体育工作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安装全民健身路径220套,建设城区篮球场11处,羽毛球场13个。市城区所有公园、游园都安置了健身器材,形成了500米健身圈。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组织举办了全市少儿围棋级位段位赛、郴州市第二届社区篮球赛、首届西河骑行健身活动等10余项全市性比赛,组队参加了全省民族健身操大赛、湖南省第九届钓鱼锦标赛、湖南省气排球比赛、湖南省“我们的节日·端午·屈原杯”群众龙舟比赛等5项省级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全市每年开展各类体育赛事及全民健身活动达100项次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30%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成功承办全省桥牌、太极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举办了全市户外运动、柔力球、瑜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培训班,参加了全省广场舞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今年,共培养一级、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00多人。目前,我市有各级各类体育社团组织达156个,拥有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5600人。
(3)广播影视工作情况。“村村响”工程建设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全面完成郴州市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组织建设工作,全市完成了县(市、区)、乡(镇)、行政村三级农村广播“村村响”11个县级播控平台、184个乡(镇)播控平台和2988个行政村的工程建设,共安装高清喇叭16396个、音柱7198组。今年汛期,我市“村村响”广播共播出紧急调度命令16份,发布短信预警信息4万余条次,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8次,不间断播出雨情汛情信息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项指令2000多条次,利用“村村响”广播预警信息,及时有序组织转移受灾人口3369人,减少经济损失3亿多元,得到国家总局、省局的领导的充分肯定。稳步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提质工程补点建设。广播电视覆盖率不断提高,苏仙岭、泗洲山等7个电视调频转播台提质改造工程完工,全市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98.31 %,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97.76 %。演艺惠民成果进一步巩固。依托乡镇礼堂和村级文化站,推进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基层群众观影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4)新闻出版工作情况。多举措打造全民阅读品牌。 在市城区大游园、游道和市民相对集中路段建设漂流读书吧50座,通过“带一本书来,换一本书走”的方式让图书在读者手中实现“漂流”。全方位推进“扫黄打非”。围绕严密封堵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全面清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坚决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和网络“扫黄打非”力度等重点,先后开展了 “清源”“护苗”“固边”“净网”“秋风”等专项行动,全面查堵了“纳粹”出版物、有害纪录片等一系列非法出版物,严格查办了涉境外有害出版物、微博帐号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案件。严手段管控出版市场。组织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发行检查工作,严厉整顿治理中小学教材市场秩序;组织开展了11个县市区出版物市场和印刷复制企业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60余人次,检查出版物销售场所420家次,收缴图书、音像制品等各类违法出版物1629余本(册),责令整改8家。高水平管理农家书屋。全面完成了全市3106家农家书屋图书补充与更新工作,28个农家书屋被评为全省示范农家书屋,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被评为全省农家书屋工作先进单位。
(5)产业发展情况。招商引资成果丰硕。首次成功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深圳)文博会郴州文化产业项目招商推介会,共推出文化产业招商项目37个,现场成功签约项目7个,签约金额达55.4亿元。春韵动漫、联合国银等一批郴州本土文化产业项目亮相文博会。政策规划统计工作不断加强。建立了市级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对各县市区文化产业项目进行了数据更新。出台了《郴州市“十三五”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郴州市动漫产业扶持办法》;修改完善了《郴州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对发展郴州动漫产业提出了具体扶持措施。完成了郴州市体育产业企业专项调查。体育彩票发行稳步增长。全市建成体育彩票销售网点114家,销售额达1.9亿元,同比增长26%。特色产业项目动力强劲。户外骑行、徒步休闲、重大体育赛事等体育产业发展来势喜人。
(6)市场监管情况。持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了“净网”、“清源”、“秋风”、“护苗”四大行动和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封堵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清理淫秽色情出版物和打击“网上”侵权盗版等重点任务。全市共开展集中行动58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查处违规企业5家,查处违规商家61家。多举措监管网吧市场。全面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市城区网吧监管平台软件安装率、在线率均在80%以上。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停业整顿15家次因接纳未成年人问题的网吧。组织文化志愿者和老年义务监管员参与网吧管理,积极动员网吧业主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高要求规范广电市场。查处违规销售经营户,没收非法地面卫星接收天线、接收机、高频头。持续大力开展影院票房专项整治,查处违规影院3家等。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2016年,原市文广新局与原市体育局的财务正式合并,项目数量增加,项目资金增大,项目内容涵盖的领域增多,包括文化文艺、群众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以及新闻出版、扫黄打非、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方面,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较重、困难较大。为更好地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我局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及项目绩效目标为依据,以相关规章制度为准绳,严把审核关,严控项目支出,注重资金效益,特别是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效益指标,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
(三)提出改进措施。市文广新局和市体育局合并后,单位公共财政拨款资金量更大,项目更多。为做到专款专用,避免混用,更加准确地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建议单位项目资金年初一次性申请拨付到位。
四、专业名词解释
无。
附件:郴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表8)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XLS
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