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文件(十)
关于郴州市2017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8月31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宋 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郴州市2017年决算(草案)有关情况。
一、2017年全市及市级决算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决算总体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我们始终把加强和规范收入征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进行精细分析、精准调度,深挖增收潜力,强化税收征管,大力压减非正常非税收入,收入质量全面提升,完成了调整后的预算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3.4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4.1%,下降13.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0.6亿元,为预算的104.8%,下降25.5%(考虑营改增因素同口径下降24%);总税收收入完成151.8亿元,增长1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4.7%,提高了18.9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51.5亿元,下降50.5%,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9.5%,下降19.9个百分点,顺利完成了省委、省政府非税占比控制目标。
市级(含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5亿元,为预算的103.6%,下降4.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0.2亿元,为预算的105.5%,下降16.5%;总税收收入完成56.7亿元,增长14.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5%,提高12.8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3.8亿元,下降42.1%,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至34.2%。
市级主要地方收入项目决算情况如下:增值税9.2亿元,为预算的102.5%,增长70.5%。增长较快主要是因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税基扩大,地方分享比例大幅提高。企业所得税2.3亿元,为预算的94.3%,增长12.7%。主要是市烟草公司及商业、银行业增加较多。个人所得税1.3亿元,为预算的101.9%,增长20%。主要是工资薪金、利息红利及财产转让所得增长较快。城市维护建设税3.8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6.2%。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3亿元,为预算的121%,下降73.3%。主要因大力压减非正常非税收入及温德姆酒店资产处置收入减收3.5亿元。
2.支出决算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7.6亿元,为预算的102.6%,下降1.6%。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5亿元,为预算的101%,增长3.9%。市级重点支出决算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8.2亿元,增长8.3%。市中心城区大班额化解成效明显,推进普通高中扩容提质,重奖教育突出贡献学校和教师,大力支持教师培养培训,率先推行普高免学杂费,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7198万元,增长26.5%。支持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支持产学研合作,组建产业创新研究院,支持引进培育创新人才和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亿元,增长5.6%。市文化艺术中心主体全面竣工,群众文体活动广泛开展,五岭歌舞团剧场提质改造获中央专项支持,支持《小邑时空传》成功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亿元,增长25.3%。推进养老保险改革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调待、提标政策,推进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两线融合”,成功举办市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亿元,增长4%。推进公立医院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线,成功开辟“空中120”生命急救通道,构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农林水支出4.3亿元,考虑统筹整合1.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桂东县脱贫攻坚因素,同口径增长20.5%。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与脱贫攻坚,扎实推进生态郴州建设和“一湖两河三江”生态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3.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决算情况:2017年,中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15.2亿元,增加1.1亿元,增长0.5%,其中,返还性收入10.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9.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4.9亿元,分别增长5.1%、8.2%、-9.1%。此外,中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8.7亿元(含置换债券65.8亿元、新增债券22.9亿元),下降63.4%,主要是置换高峰期已过,置换额度锐减。
中省对市级转移支付28.3亿元,下降19.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多数项目为一次性补助,相关资金上年已拨付完毕或奖补政策已到期导致大幅减少,如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落后小煤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奖补及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2016年达3.1亿元,2017年降为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省级试点补助减半;二是部分资金改由省厅直拨,不列入我市收入,如农村电网改造资金2016年为0.7亿元,2017年虽有1.6亿元,但因省厅直拨企业未做本级收入。市级转移支付的主要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返还性收入预算3.3亿元,实际完成3.7亿元,较上年增加0.6亿元,增长18.9%。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3391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3186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6456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2033万元,其他税收返还2.2亿元(主要是营改增体制调整税收返还1.5亿元,增加5012万元)。此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地方财力。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9.6亿元,实际完成12.7亿元,较上年增加1.1亿元,增长9.6%,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4亿元(增加5386万元)、结算补助1.2亿元(减少1.2亿元,主要因市县交通运输相关补助1.2亿元转列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009万元和体制补助256万元,作为上级财力性补助与地方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均按规定要求安排使用,主要项目有: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2.7亿元(增加192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亿元(减少了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298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5亿元(增加1941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802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预算补助收入172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884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7.7亿元,实际完成11.9亿元,较上年减少8.6亿元,下降42.1%,主要因产业结构调整奖补、公路改建、二级公路收费取消补助等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大幅减少,省收回2016年度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0.8亿元,以及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转列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当年主要项目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补助5902万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省级补助6000万元、就业补助8802万元、市一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训1472万元、驾考科目三考试成本性经费2862万元、中职免学费及学生资助2441万元、第五届中国(湖南)国际矿博会150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1200万元、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2.3亿元、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补助4124万元、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4876万元、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油价补助4514万元、市县交通运输领域相关补助2394万元、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1700万元。
4.收支平衡决算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办理与省、市辖区、省管县市的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当年地方财政收入130.6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5.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88.7亿元、上年结余2.6亿元、调入资金31.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亿元,收入总计47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6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7.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83万元,支出共计469.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4亿元,均为结转下年支出。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当年地方财政收入40.2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8.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2.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7亿元、上年结余1.3亿元、调入资金11.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73万元,收入总计9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7.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05万元,支出共计95.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910万元,均为结转下年支出。
5.按预算法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重点事项
(1)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17年政府债券资金及相关预算调整方案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相关决议,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如下:
地方政府债券调整情况:中省分两批下达我市本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共6.7亿元,与预算调整数一致。当年政府债券安排支出6.7亿元,支出项目与调整预算计划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5亿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1亿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9%。
(2)调入调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调出情况:继续加大财力统筹力度,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市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11.1亿元。一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5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入5.5亿元;二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9万元;三是专户调入2亿元;四是其他调入3.6亿元。
政府性基金调入调出情况: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50万元,用于弥补农土资金上解缺口;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5.5亿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3)结转结余资金决算情况
结转结余资金:市本级2016年结转至2017年安排的支出8287万元,已执行完毕,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补充保障性住房项目。2017年年终结余为3094万元,均为结转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市本级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4274万元,年末无净结余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周转金:市本级预算周转金总额为1507万元,占2017年预算支出的0.2%,未使用和变动。
(4)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市本级年初预算预备费1.2亿元,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实际拨付1亿元,年中执行时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190万元、公共安全761万元、教育11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25万元、节能环保436万元、城乡社区751万元、农林水776万元、商业服务业265万元,其他839万元。结余0.2亿元用于预算平衡。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24.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23万元,主要是扩大对外开放重大国际交流活动增支;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减少79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663万元。“三公”经费下降主要是各部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从紧编实预算,执行中严控相关开支,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6)重点专项支出决算情况
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决算情况:市本级具体拨付使用情况如下:
工业产业引导资金年初预算5500万元,整合1500万元用于桂东县精准扶贫,实拨3840万元。其中:新型工业化专项2150万元,市委市政府重大奖励430万元,信息化专项350万元,中小企业专项740万元,宝石及工艺美术专项170万元。
现代农业发展引导资金年初预算1400万元,整合840万元用于桂东县精准扶贫,实拨560万元。其中:农业产业化250万元,休闲农庄创建奖补4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专项130万元,茶叶产业化130万元。
科技产业引导资金年初预算1100万元,整合100万元用于桂东县精准扶贫,实拨1000万元。其中:产业集群培育和大平台建设731万元,兑现研发中心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奖励269万元;市校合作及技术转移中心等建设100万元。
旅游产业引导资金年初预算1500万元,实拨1500万元。其中:旅游节会、宣传经费300万元,旅游厕所革命专项5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综合考核奖励80万元,高椅岭旅游区规划65万元;飞天山景区道路提质改造100万元,智慧旅游工程200万元,旅游教育培训55万元,产业扶贫200万元。
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年初预算1400万元,整合200万元支持桂东县精准扶贫,实拨1200万元。其中:38个文化产业项目投入780万元,拨付420万元支持12个文化事业项目。
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年初预算3000万元,整合600万元支持桂东县精准扶贫,实拨2400万元。其中:重大项目1000万元,政策奖励537万元,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及集聚区建设550万元,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平台150万元,一般性项目163万元。
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决算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6500万元,整合500万元支持桂东县精准扶贫,实拨5810万元。其中:加工贸易物流补贴1266万元,外贸企业出口贴息、进口奖励、破零奖励等1224万元,外贸平台建设、企业技改284万元,企业“走出去”120万元,电子商务596万元,进口肉类查验声场建设645万元,异地商会奖励200万元,招商引资网络数据平台300万元,招商引资40万元,第八届湘商大会暨第五届投洽会113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40.3亿元,为预算的106.3%,增长33.1%,加上级补助收入7.2亿元、上年结余3.2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1.8亿元,收入总计92.6亿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支出38.8亿元,为预算的100.4%,增长18.5%,加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1.8亿元、调出资金10.5亿元,支出共计91.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14.1亿元,为预算的117.5%,增长16.3%,加上级补助收入72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亿元、调入资金15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1亿元,收入总计36.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当年支出10.8亿元,为预算的88.2%,下降5.1%,加上解上级支出44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09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1亿元、调出资金5.5亿元,支出共计35.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59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8项,下同)当年收入118.3亿元,为预算的117.4%,增长19.9%,加上年结余68.2亿元,收入总计186.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104.8亿元,为预算的112%,增长16.7%。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1.7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31.6亿元,为预算的135.6%,增长17.2%,加上年结余22亿元,收入总计53.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29.1亿元,为预算的130.2%,增长16.1%。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收入3亿元,为预算的7.1倍,增长24.3倍(主要是北湖区增加了2亿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加上年结余74万元,收入总计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支出2.7亿元,为预算的13.7倍,增长25.3倍,加调出资金2609万元,支出共计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9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收入77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0%,其中利润收入45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20万元,加上年结余47万元,收入总计81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支出608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9%,加调出资金209万元,支出共计81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0。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本级(含高新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6.5亿元、专项债务98.7亿元。
新增政府债务情况:省转贷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7亿元,增加1.8亿元,其中用于置换公交运营购车补贴和精准扶贫等原列入年初预算的重大公益性项目3.9亿元,新增安排人民东路延伸段工程、北湖机场及机场大道等重大公益性项目2.8亿元。
政府债务偿还情况: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8.8亿元,其中财政资金偿还8.7亿元、非财政性资金偿还0.1亿元;非财政性资金偿还政府或有债务2.8亿元。
政府债务余额情况: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13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5亿元、专项债务49.5亿元。
政府债务使用情况:市本级政府债务资金46%用于市政建设,27.9%用于保障性住房,12.7%用于生态环保,8%用于公路铁路机场,其余用于社保、教育、文化、水利等事业发展。新增一般债券6.7亿元用于置换原列入年初预算或新增安排的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一般置换债券5.9亿元,主要用于农民集中安置房建设及周边土地整理3.2亿元、城东白水片区路网及配套设施0.8亿元;专项置换债券19.1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8.5亿元、市高科投企业债券3.6亿元、郴州大道南延段道路建设工程款1.3亿元,置换到期政府债券1.7亿元、温泉路建设项目1亿元等。
上述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数,与今年1月3日向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据一致,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数据有些变化,上级补助收入和补助下级支出,以及调入调出等其他部分收支项目数额有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因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18年初召开,向大会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数均为预计数;二是经过决算清理和上级审核,因平衡预算、指标在途、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变动等进行了调整。
二、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17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预算法治意识,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贯彻落实市人大的决议要求和审查意见,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兴产业、强征管、惠民生、推改革、控风险,完成了调整预算目标,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
1.收入质量大幅提升。为解决我市财政收入质量偏低问题,实现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科学调整收入预期目标,全力压减非正常非税收入,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调度会,研究解决财源建设、财税征管问题。强化以质量为中心的财税考核导向,突出税收增幅和园区贡献率指标。通过全力调预期、勤征管、压非税、增税收,全市财政收入质量大幅提升。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51.8亿元,增长15.5%,总税收占比和地方税收占比分别为74.7%和60.5%,比上年提高了18.9、19.9个百分点,税收总量创历史新高,税收增幅和税比为近五年来最好水平。而非税收入下降了50.5%,总额下降至51.5亿元。预计每年可为我市增加上级转移支付10亿元以上。
2.财源建设成效明显。成立了全市财源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台了“12条”政策措施。全市投入产业引导资金11.4亿元,拨付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出台实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安排2700万元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深入骨干财源企业调研,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在全省率先向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上争取淘汰落后产能资金5400万元;全面落实涉企减税降费政策,共为社会和企业减负1.3亿元。全市新兴工业税收占制造业税收的比重提高了4.9个百分点;传统支柱财源“矿烟电”行业税收增长18.9%;纳税过5000万元的企业增加了13户。
3.支出保障持续增强。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压‘三公’经费”支出原则,握紧拳头保重点,有保有压促发展。市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继续压减5%,“三公”经费支出连续5年下降。坚持兜底线补短板、建机制惠民生,全市民生支出314.7亿元,占比达79.1%。其中,全市统筹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8.2亿元,确保了脱贫攻坚年度规划任务圆满完成;筹资12.9亿元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 3.5万套;拨付2.9亿元就业补助,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5万人;落实市中心城区化解大班额资金5.4亿元,新增学位1.2万个;投入1.6亿元对市城区道路绿化、公园游园实施精细管护,市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蝉联全省第一。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财政政策机制,补助标准持续提高,城乡差异进一步缩小,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4.财政改革强力推进。完善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健全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收回盘活部门存量资金1.5亿元。加大政府财力统筹,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全部统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比例提高到21%。出台实施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预决算公开考核机制,财政透明度连续三年在清华大学《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中稳居全省第一。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调整预算项目10个,调整金额3303万元。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取消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制度,进一步提高限额采购标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报告制度。建立并运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出台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放管服”改革“20条”措施,扩大预算单位财务自主权,打造改革升级版。
5.财政监管全面强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建立提前准备、限时下达、动态调整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专项检查、财政扶贫专项督查、“私车公养”问题重点检查和资金安全检查。加强库款管理和资金调度,保障国库安全运行。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整合设立了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对市级政府所有融资举债行为进行统一监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划分了偿债责任,落实了偿债主体。探索确立了“三定三明三到位”(即定规模、定流程、定计划;明举债主体、明偿债渠道、明责任追究;论证到位、程序到位、监管到位)的债务管控新机制,进一步实现了政府债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下降,政府债务风险可防可控。
总体来看,2017年全市财政收支总体平衡,但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发展动能转换不快,财税持续增收基础不牢,新举措成效难以立竿见影;刚性、政策性增支增长较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压力大,促发展资金投入受制约,收支平衡在艰难中实现;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和防范潜在风险压力大;预算编制、执行仍需完善;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任务艰巨繁重,利益固化破除困难,改革进度仍需加快。对此,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