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部门的在职人员情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等)。
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及郴州市博物馆分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全额事业类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26人(其中:市文物处15人,市博物馆11人),年末实有职工人数56人:其中在编人员23人(市文物处15人,市博物馆8人),编外聘用退伍人员2人,退休人员9人,劳务派遣用工人员22名。文物处下设:综合科、行政执法督查科、文物保护科、博物馆管理科。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文物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和实施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措施。2、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安全、抢救、发掘、征集、研究、宣传、修缮等业务工作。3、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县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省级发上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项目的初审与上报;审核文物维修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质。4、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和文物市场管理,指导民间收藏协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文物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盗窃、盗掘、破坏、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的大(要)案提出有关意见。5、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协助办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古村落的申报工作。6、编制和申报文物事业专项经费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和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7、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的有关指导与管理;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科技保护工作。8、完成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9、负责文物和标本的征集收藏、保护管理;举办陈列展览,对公众进行社会教育和服务;开展有关专业学科及应用技术的研究。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674.02万元,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组成,其中:基本支出393.99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343.93万元、公用经费50.06万元),项目支出280.0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介绍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5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99万元,支出决算为9.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国内公务接87批,共计58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7年市文物处年初预算安排项目资金464万元(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补助支出40万元、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出130万元、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支出10万元、“湘粤古道”文化走廊保护利用规划支出50万元、郴州红军长征旧址群保护利用规划支出50万元、博物馆运行经费支出104万元、博物馆设备维护经费支出10万元、博物馆馆藏文物征集经费支出70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市级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①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补助支出16.66万元,主要用于对地下文物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
②文物保护专项年初预算130万元,于2017年7月经市财政局下拨各县(市、区)130万元用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性维修、保护;市文物处支出4.23万元,主要用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抢救性维修的资料整理等
③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支出5.54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管
④“湘粤古道”文化走廊保护利用规划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湘粤古道”文化走廊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⑤郴州市走马岭壁画墓抢救性考古发掘支出6.15万元,主要用于走马岭壁画墓抢救性发掘、复制、保护
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支出12.88万元,主要用于对我市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现状、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资料整理
⑦湘南起义旧址群规划编制经费支出2.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南起义旧址群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⑧郴州红军长征旧址群保护利用规划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郴州红军长征旧址群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⑨省厅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支出11.95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日常办公、印刷、邮电等支出
⑩省厅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设施、设备维修等支出
11博物馆运行经费支出106.80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及博物馆日常的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12博物馆设备维护经费支出10.51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正常开馆的设施、设备维护
13博物馆馆藏文物征集经费支出64.35万元,主要用于丰富博物馆文物藏品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处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把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并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各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二)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2017年我处没有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项目。
四、资产管理情况
反映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包括制度建设、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办公室负责对全单位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进行统一购置。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采购、分配、清查,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各科室应确定专人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反映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主要从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各项工作、专项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支出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1、抓实抓好党建工作
(一)明确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目标与各科室的具体工作任务、每个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相结合,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均经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处务会讨论决定。
(二)按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主管局部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班子成员为党员上党课;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组织党员观看《永远在路上》等反腐专题教育片;组织党员到北湖街道孔家塘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看望慰问社区困难群众、清扫街道、商贸市场卫生、宣传创文知识、收集社区群众对创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安排1.5万元用于社区网格化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到汝城县开展瞻仰“半床被子”故事发生地等革命旧址,为全体党员上特殊党课;组织党员到濂溪书院、绣衣坊、风宪牌坊、黄克诚故居等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2、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考古工作
(1)2017年5月公布,桂阳桐木岭矿冶遗址考古发掘项目荣获“201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这是以研究为目的的考古最高奖项;(2)作为桂阳矿冶考古的后续项目,我处11月对桂阳雷坪盘家周边做考古调查,发现炼铜炉、炼砷炉及汉晋墓葬,并在工地开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考古培训班;(3)积极调勘临武渡头汉城遗址,对汾市镇寺冲村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清理,对其中出土陶瓷残器的年代问题进行研究。
(二)文物保护工作
全年到位国保专项补助资金15个项目2626万元,省保资金5个项目565万元,市保资金130万元。全年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编制规划16处,文物维修工程19处,尤其是几个受到省市关注的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积极做好第四批市保、第十批省保和第八批国保单位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国保湘南起义旧址群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11月召集了市规划、党史、旅游、国土及耒阳、株洲等专家召开评审会,已经过初评。
(三)文物安全
(1)成立了“郴州市文物公安联合执法办公室”、“郴州市文物消防安全办公室”。联合发文、联合执法,共同打击文物犯罪、共同维护我市文物安全;(2)于10月举办了“2017年郴州市文物行政执法培训暨文物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全市11个县市区文广新局分管文物工作的领导和50多位一线执法人员参与。我市代表队在全省“文物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中荣获三等奖;(3)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市住建局编制完成《郴州市古民居保护管理办法》,2017年10月由市政府颁布实施。
(四)博物馆管理
(1)市博物馆新馆的展陈方案已获省局评审备案批复,完成形式设计方案,现在做进一步完善;(2)大力扶持县域博物馆建设。如:桂阳县刘家岭壁画墓博物馆、嘉禾县博物馆等。
(五)开展党史国史教育,加强近现代红色文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
(1)将红色文物资源与旅游联合打造,让文物活起来,使文物得到合理利用;(2)在全省“党史国史讲解员大赛”中,市湘南起义纪念馆讲解员向峰荣获“全省十佳讲解员”荣誉称号。
(六)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全市小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争做文明小市民”主题征文、演讲活动;与湘南起义纪念馆联合举办庆五四“不忘初心跟党走”诗歌诵读会;5×18”国际博物馆日举办“小志愿者”体验教育服务活动;端午节举办“品味端午·传承文明”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文化遗产进校园——走进郴州市第六中学活动;第十二个文化遗产日举办“弘扬爱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郴州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走进市九完小宣传活动;承办了市文体广新局“走好新的长征路”道德讲堂;(2)开展“我是雷锋家乡人 湖湘文化送春风文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了“我是雷锋家乡人,湖湘文化送春风”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月文博体验教育活动;文博志愿者看望慰问资兴市滁口镇长龙村大跃前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牺牲的烈士家属活动;清明祭扫嘉禾晋屏红军墓活动;(3)加强宣传报道。准确、及时地报送文博工作动态、重要领导考察、重大文物发现、重要会议等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我市文物工作今年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焦点访谈》等媒体中均有正面报道。
(七)做好“创文”和新“三创”工作
按照市创建办和市文体广新局创建办要求,认真做好市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加强博物馆、纪念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按时高质量提供创建的相关资料。完成市城区“二古一近”22处文保单位创文工作任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阐述资金安排、使用,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不足。
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排不足;市博物馆运行经费不足。
2、资产管理工作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一是对有国资产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累监管,重使用、轻绩效”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导致账实不符;二是对各项往来账清理、清查不够及时。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
要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以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及处置等程序,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预算法及内控制度的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内控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和内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