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及郴州市博物馆分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全额事业类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26人(其中:市文物处15人,市博物馆11人),年末实有职工人数56人:其中在编人员23人(市文物处15人,市博物馆8人),编外聘用退伍人员2人,退休人员9人,劳务派遣用工人员22名。下设:综合科、行政执法督查科、文物保护科、博物馆管理科。
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是市级财政为支持和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与展示、周边环境整治。
(二)专项立项情况(包括项目批复文件等立项依据、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项目申报及审定情况等)。
根据“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研究市中心城市办证机构调整设置、市中心城区管理燃气特许经营、文物保护、粮食等工作”,市财政局于2017年安排了1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市文物处根据各县(市、区)文管所上报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方案,通过实地考察及处务会开会讨论将资金下拨。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包括项目绩效总目标、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
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排除安全隐患,对文物本体维护、维修。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包括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等);
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年初由市财政经费安排预算130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根据2017年10月《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郴财教指[2017]39号)文件安排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2017年申请维修、周边环境整治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已修缮完工,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方案已过县财政审核,正在进行维修中。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财务资料完整情况等)。
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物局关于《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的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保证财务资料真实完整 。
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财政部门要求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明确了资金拨付方式和审批手续,做到专款专用,绝不挪作他用,并保证财务资料真实完整。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决策、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017年上半年,按照各县(市、区)文管所上报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方案,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具体实施项目的推荐审核意见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文物处结合年度资金规模审核确定当年支持项目的资金预算分配方案。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使用项目资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使用范围和支出内容的。项目完工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基本原则,坚持修复设计应有足够的历史依据的原则,按属地管理,由市文物行政部门、市财政局会同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组织验收。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施工监理等)。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接受财政、文物、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专项资金支出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单位使用专项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其管理、使用和处置按照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执行。知识产权、专利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包括计划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前期工作、施工进度、组织验收等)。
2017年申报修缮、安防、周边环境整治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资金已通过各县(区)财政审批,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等工作已于2017年完工并已支付,其余文物保护单位将于2018年底完成。
(四)专项未如期完成的因素分析(包括主观因素、客观因素)。
需先完成修缮方案并完成相关审批工作,项目资金的自筹和项目进度和维修质量控制等因素,影响如期完成。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绩效评价指标,逐项进行定量分析;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
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主要从经济、政治、社会、民生、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影响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及详细文字说明。
通过文物修缮,促进社会发展、壮大旅游经济,最大限度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效益;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最大限度提高生态效益;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为文化遗产事业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发挥可持续影响效益和最大限度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文物本体得到保护,文物安全隐患得到排除,初步具备参观游览条件。
(四)综合绩效评价
根据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综合绩效评价打分,确定相应绩效评价级次。
根据定量及定性分析,综合绩效自评良好。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科学制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加强监督和管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文物安全形势严峻。第四批市保单位正在评审阶段,我市文保单位数量大增,由于文保单位大都分布在偏僻乡镇村组,保护管理难度大,任务重,并且资金保障有限。
七、意见及建议
根据我市文物的实际,建议加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投入,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