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我所是市文化体育广播新闻出版局下属的以开展全市文艺研究、促进社科发展、从事戏剧创作研究及辅导的业务单位。
2.机构设置情况
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为5人,在职在岗5人,配正、副所长各1名。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整体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9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8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5万元。2017年度支出合计94.79元,其中:基本支出84.11万元;项目支出10.68万元。
2、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78万元,;公用经费4.91万元。
②项目支出:
2017年度项目支出合计10.68万元,其中办公条件改善支出3万元,用于购买电脑耗材、办公用品、乐器等物品的采购;戏剧研究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对戏剧作品的创作、编排、演出等费用支出和外出提高戏剧创作、学习支出。全市戏曲普查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对地方戏曲普查的调研等费用支出。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财政性资金于2017年11月已全部拨款到位。
(一)组织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4.79万元。
(二)管理情况分析
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制度等。资金拨付有较为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及相关通知的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保证财务资料真实完整 。
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财政部门要求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明确了资金拨付方式和审批手续,做到专款专用,绝不挪作他用,并保证财务资料真实完整。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 把握重点,抓好艺术创作与研究 全所在职人员把握机遇,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参演参赛,共创作大戏、小戏小品、歌词、歌曲、曲艺、论文等各类作品60多个。 1、其中获省部级奖励荣誉的有:许贤志创作的大型花鼓戏《爬上山坡唱高调》由市委宣传部选送获湖南省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陈蓉改编的祁剧高腔《贺府斩曹》入选文化部剧本扶持工程“整理改编项目”;许贤志创作的大型戏曲《铜锣声声》获第三届“曹禺杯”优秀剧本奖;许贤志作词、谢盼春作曲的歌曲《爸爸我不怪你啦》获潇湘好歌2017年优秀歌曲征集“金奖”并将参加湖南省精准扶贫文艺专题晚会;许贤志创作的大型花鼓戏《牛助理》、陈蓉创作的小戏《半床棉被》入选了湖南省剧本扶持工程;《竹乡情》获湖南省“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银奖;许贤志参与创作的戏曲电影《赵子龙计取桂阳》进行了首映。 2、在市级文艺演出活动上演获奖的作品有:许贤志创作的小品《赎罪》、《竹乡情》、《挡土墙》获“欢乐潇湘”本市级决赛金奖,谢盼春作曲的歌曲《我的爸爸》获“欢乐潇湘”本市级决赛银奖和《新人新歌》市级选拔赛银奖,陈蓉创作的小戏《菁菁校园》获“欢乐潇湘”本市级决赛铜奖;《赎罪》、《挡土墙》分获全市安全生产情景剧大赛一等奖和二等奖,谢盼春作曲的小歌剧《风雨真情》获三等奖,谭孝红创作的情景剧《尖峰时刻》被市歌舞团排演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演出。 3、在省市级刊物发表的有:小戏《半床棉被》(陈蓉编剧)发表在《剧本创作》第五期,歌词《东江湖晨恋》(许贤志编剧)、《古道弯弯》(许贤志编剧)分别发表在《音乐教育与创作》2017第5期和第6期,歌曲《小雨点》(谢盼春作曲)、《好孩子》(谢盼春作曲)陈蓉编剧发表《音乐教育与创作》第1期和第7期,《扶贫人之歌》(许贤志编剧)发表湖南公共文化第3期精准扶贫专刊;谭孝红创作的《小背褡》发表在《影剧新作》2017第2期,剧评《一个轻字便了得》发表在《福建艺术》2017第1期,《好一个仁爱赵子龙》发表在《艺海》2017第2期,论文《花开桃李梅,各显其风采》发表在《戏剧文学》2017第8期;
2、积极参与市里的一些重大艺术赛事和演出活动。 全市“欢乐潇湘?美丽郴州我的家”大型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是今年我市最重要的艺术赛事。我所全程参与了该项活动的节目选拔、指导、评审工作,而且发挥所长,为活动创作作品。小品《竹乡情》、《挡土墙》、《赎罪》,小戏《菁菁校园》、歌曲《我的爸爸》等参演参赛,并分别获得市级决赛一等奖、二等奖。此外,我所还积极参与了郴州市创文晚会等演出活动,有多个作品在各类活动中上演。
3、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了全市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兼职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练、在资金使用的过程中有些资金不是很到位。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抓好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干部的监督作用,切实增强支出管理的透明度。
(二)严格财务支出审批。抓好审核和审批两个环节在审核审批中应严把支出关,切实维护财务纪律的严肃性,做到支出符合法律和纪律规定。
(三)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支出,降低“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