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点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制定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二)参与市重点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前期工作,提出年度重点工程入选建议,编制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计划、调度、督查、协调等综合管理。
(四)负责市重点工程统计工作;承办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科:负责办公室文电、印章、车辆、财务、人事、接待、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项目科:参与市重点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前期工作,编制年度重点建设计划,建立重点项目库,落实项目年度建设责任目标;负责指导工程施工管理,检查督促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抓好工程建设矛盾协调;负责重点工程情况月调度、分析、抓好项目年度考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是独立核算单位,没有二级机构。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98.2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8.25万元,比去年增加33.73万元,主要是工资上涨,导致人工成本上涨,所以预算收入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9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2.7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万元。按照市财政的要求项目资金压缩20%,在去年的基础上压减了2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工资上涨,导致人工成本上涨,另外绩效考核奖金从2018年开始纳入了年初预算,所以基本支出增加52.73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2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04.2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61.3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2.92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包括离退休费等。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重大项目推进调度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计划、调度、督查、协调和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综合管理及重点项目“四年行动计划”。
②签约项目履约情况督查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重点项目签约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全年重点项目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半年一考评,年终一考核。
③重点项目推进协调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东江引水工程协调和重点项目宣传推介工作。
④军转超编人员工资5万元,主要用于超编转业军人到市重点办工作的工资
⑤工作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协调工作。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基本支出7万元,运行项目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8.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2.2万元和项目支出16万元)相比减少5.2万元,是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六、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预算共计支出42.92万元,比2017年增加10.56万元,增加32.6%。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71万元,其中:维修费10万元,电脑等办公设备10万元,印刷出版10万元、办公桌椅设备10万元,办公用品20万元,其他零星11万元等。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04.25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94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无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大楼办公,共有办公室10间,使用面积185.6㎡。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其他固定资产17.3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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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9日
下载查看:2018年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