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禾仓堡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嘉禾县物资总公司标段)监理已由郴州市房产管理局、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郴州市财政局以郴房[2013]74号和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投资外其余自筹。招标人为嘉禾县物资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禾仓堡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嘉禾县物资总公司标段)监理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人民北路60号及禾仓路8号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8万㎡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到竣工全过程中的所有内容和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嘉禾县外企业须办理入嘉登记申请;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
3.4 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 号文件规定,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无
4、报名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前须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业主处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再于规定时间
4.2 省内、外其他市(州)县企业必须先到郴州市建设局市场管理科办理登记手续,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再按上述要求到嘉禾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所有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应凭加盖嘉禾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报名表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评标办法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3]20号文)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嘉禾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664831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禾县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贺昌仁 电话:137625753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联系人:廖琼 周博 李蓓蓓 电话:0735-2862088、15096109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