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隶属郴州市文体广新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对各类人群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举办各类运动项目培训。组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承担全市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工作,建立全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市国民体质变化规律,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定服务工作。
2017年未单位编制人数12人,比上年减少1人;年未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4人,比上年增加4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586万元,较2016年增加319万元,增长119.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万元,较2016年增加260万元,增长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年未增加也未减少;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6年未增加也未减少;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6年未增加也未减少;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6年未增加也未减少;其他收入60万元,较2016年未增加60万元,增长100%。
2017年度支出合计404万元,其中:基本支189万元,占比46.78%;项目支出216万元,占比53.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69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体彩公益金及中央文化补助资金。
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
(老年体育)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老年人体育比赛及体育活动。
(全民健身)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指导科学健身,国民体质监测。
(体彩公益金)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群众体育赛事及体育活动。
(体质监测仪器)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体质监测仪器。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 1台),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公务接待湾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100%。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开支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65万元,增长30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2万元,增长(降低)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65万元,增长136.67%。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我单位为事业单位,2017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采购支出总额8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9.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92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420.34平方米,价值28万元,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33.95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广泛开展市级活动。2017年,我中心共举办了20次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涉及综合运动会、活动展示和各类比赛等18个项目,约12000人次参加了这些活动。呈现出综合性项目有所创新、活动参与人数多、活动项目有所突破等特点。
2.广泛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老年体育作为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之一,一年来活动异彩纷呈,硕果累累。全年共举办了包括门球、柔力球、太极拳、象棋等项目在内的8次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约6000人次参加了活动。同时,参加省级以上老年人赛事6次,并取得了不错成绩。特别是在广东韶关举行的湘粤赣协作区门球赛上,我市门球队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是我市时隔五年再次夺取该赛事的冠军。
3.努力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的准备工作。一方面,积极组织各县市区中心主要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体育局主办的国民体质监测培训;另一方面,想办法筹措资金,制定采购计划,做好添置国民体质监测设备的前期工作。此外,还特意赴江浙一带国民体质监测发展得好的地方进行考察学习,学习先进的运营模式和好的经验。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