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市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一、湖南省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市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及郴州市博物馆分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全额事业类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26人(其中:市文物处15人,市博物馆11人),年末实有职工人数56人:其中在编人员23人(市文物处15人,市博物馆8人),编外聘用退伍人员2人,退休人员9人,劳务派遣用工人员22名。文物处下设:综合科、行政执法督查科、文物保护科、博物馆管理科。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文物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和实施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措施。2、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安全、抢救、发掘、征集、研究、宣传、修缮等业务工作。3、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县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省级发上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项目的初审与上报;审核文物维修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质。4、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和文物市场管理,指导民间收藏协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文物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盗窃、盗掘、破坏、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的大(要)案提出有关意见。5、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协助办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古村落的申报工作。6、编制和申报文物事业专项经费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和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7、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的有关指导与管理;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科技保护工作。8、完成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9、负责文物和标本的征集收藏、保护管理;举办陈列展览,对公众进行社会教育和服务;开展有关专业学科及应用技术的研究。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744.35万元,较2016年减少44.18万元,降低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43万元,较2016年减少50.86万元,降低6.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增长(降低)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增长(降低)0%;其他收入6.92万元,较2016年增加6.68万元,增长2783%。
2017年度支出合计67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99万元,占比58.45%;项目支出280.03万元,占比41.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253.5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38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补发到位。
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4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
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补助支出16.66万元,主要用于对地下文物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
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出4.23万元,主要用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抢救性维修的资料整理等
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支出5.54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管
“湘粤古道”文化走廊保护利用规划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湘粤古道”文化走廊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郴州市走马岭壁画墓抢救性考古发掘支出6.15万元,主要用于走马岭壁画墓抢救性发掘、复制、保护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支出12.88万元,主要用于对我市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现状、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资料整理
湘南起义旧址群规划编制经费支出2.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南起义旧址群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郴州红军长征旧址群保护利用规划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郴州红军长征旧址群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省厅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支出11.95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日常办公、印刷、邮电等支出
省厅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设施、设备维修等支出
博物馆运行经费支出106.80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及博物馆日常的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博物馆设备维护经费支出10.51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正常开馆的设施、设备维护
博物馆馆藏文物征集经费支出64.35万元,主要用于丰富博物馆文物藏品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55万元,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预算的4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9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公务接待87批,共计580人)。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16.52万元,下降6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8万元,降低48.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94万元,降低79.23%。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9万元,比2016年减少5.96万元,降低12.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变动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采购支出总额118.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4万元。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1087.94平方米,价值78.94万元,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2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398.89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 考古工作
(1)2017年5月公布,桂阳桐木岭矿冶遗址考古发掘项目荣获“201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是郴州首次获此奖项,这是以研究为目的的考古最高奖项,实属难得和珍贵。现正与省考古研究所共同编制此矿冶遗址考古发掘申报资料。
(2)作为桂阳矿冶考古的后续项目,我处11月对桂阳雷坪盘家周边做考古调查,发现炼铜炉、炼砷炉及汉晋墓葬,并在工地开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考古培训班。
(3)积极调勘临武渡头汉城遗址。我处配合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临武渡头古城址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对汾市镇寺冲村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清理,对其中出土陶瓷残器的年代问题进行研究。
2 文物保护工作
(1)全市到位市保资金130万元(由市财政转移支付)。用于各县(市、区)23个市级文物保护点的抢救性维修、保护。
(2)积极协助、指导桂阳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
(3)积极做好第四批市保、第十批省保和第八批国保单位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3 文物安全
(1)成立了“郴州市文物公安联合执法办公室”、“郴州市文物消防安全办公室”。联合发文、联合执法,共同打击文物犯罪、共同维护我市文物安全。
(2)文物安全建立“政府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的文物安全检查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文物安全。
(3)于10月举办了为期两天的“2017年郴州市文物行政执法培训暨文物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全市11个县市区文广新局分管文物工作的领导和50多位一线执法人员参与。我市代表队在全省“文物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4)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市住建局编制完成《郴州市古民居保护管理办法》,2017年10月由市政府颁布实施。
4、博物馆管理
(1)市博物馆新馆的展陈方案已获省局评审备案批复,完成形式设计方案,现在做进一步完善。
(2)大力扶持县域博物馆建设。如:桂阳县刘家岭壁画墓博物馆、嘉禾县博物馆等。
5 开展党史国史教育,加强近现代红色文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
(1)将红色文物资源与旅游联合打造,让文物活起来,使文物得到合理利用。
(2)在全省“党史国史讲解员大赛”中,市湘南起义纪念馆讲解员向峰荣获“全省十佳讲解员”荣誉称号。
6 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全市小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争做文明小市民”主题征文、演讲活动;与湘南起义纪念馆联合举办庆五四“不忘初心跟党走”诗歌诵读会;“5×18”国际博物馆日举办“小志愿者”体验教育服务活动;端午节举办“品味端午·传承文明”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文化遗产进校园——走进郴州市第六中学活动;第十二个文化遗产日举办“弘扬爱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郴州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走进市九完小宣传活动;承办了市文体广新局“走好新的长征路”道德讲堂。
(2)开展“我是雷锋家乡人 湖湘文化送春风文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了“我是雷锋家乡人,湖湘文化送春风”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月文博体验教育活动;文博志愿者看望慰问资兴市滁口镇长龙村大跃前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牺牲的烈士家属活动;清明祭扫嘉禾晋屏红军墓活动。
(3)加强宣传报道。准确、及时地报送文博工作动态、重要领导考察、重大文物发现、重要会议等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我市文物工作今年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焦点访谈》等媒体中均有正面报道。
7 做好“创文”和新“三创”工作
按照市创建办和市文体广新局创建办要求,认真做好市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加强博物馆、纪念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按时高质量提供创建的相关资料。完成市城区“二古一近”22处文保单位创文工作任务。
2017年,市文物处对1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span>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span>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span>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