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湘江耒水东江河段(上灶坪段至程江口段)治理工程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7]56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资兴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湘智招字[2017]第0512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委托监理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资兴市;
2.2 项目概况:资兴市湘江耒水东江河段岸坡整治5段,上灶坪岸坡整治2.428km、邓家湾岸坡整治1.626km、曹家岸坡整治0.296km、高岭岸坡整治0.764km、程江口岸坡整治0.77km,总长5.88km。
2.3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完成、保修期结束之日止实施监理(本项目监理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上灶坪段施工工期预计为8个月,二期上灶坪下游至程江口段施工工期预计为10个月, 工程保修期为365天);
2.4监理范围:资兴市湘江耒水东江河段(上灶坪段至程江口段)治理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监理单位;
3.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 本项目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7 年8月7日起至 2017 年8月11日 18: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ttp://218.76.24.60:8081)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费用支付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8月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17 年8月28日 9时 50 分,投标人可在单位在
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在解密截止时间已到无法解密或没有解密的视为投标失败(其它解密失败解决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76.24.60:8082)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3室第10开标室设置在线开标会场,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7、投标保证金及账户
7.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7.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3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 户: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银行账号: 4305 0170 6136 0000 0110-0498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9933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兴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资兴市文锋路42号
联 系 人: 段先生
电 话: 0735-32281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5-223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