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
序号 |
专项(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资金总额 (万元)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立项依据 |
长期绩效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年度实施计划 |
实施保障措施 |
运行维护经费 |
延续项目 |
67.80 |
项目专项管理 |
1、市领导批示的《关于解决市文体广新局工作经费的安排意见》,新增行政运行经费27万元;2、办公大楼等待维护39万元;3、弥补改革人员经费1.8万元。 |
1、确保行政工作正常运行;2、保障办公大楼日常运转;3、保障改革人员经费。 |
1、确保行政工作正常运行;2、保障办公大楼日常运转;3、保障改革人员经费。 |
2019年1月-12月行政运行工作、办公大楼运行管理及改革人员支出。 |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2、加强项目工作日常检查、督导,不断完善监管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3、充分运用绩效考核手段,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成效;4、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5、做好项目工作评价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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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务工作经费 |
延续项目 |
205.50 |
项目专项管理 |
1、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09]55号)文件;2、按照发改办社会[2015]354号、1916号文件,2018年“建设全国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工作”要对全市重点体育产业进行全面统计和重点监测;3、湘版权[2010]4号文件要求,推进软件正版化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检查验收;4、根据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广发外字【2002】254号精神,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2009年第62号精神。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实时监看监听,保障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6、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0期,“户户通”工作进一步推进;7、郴体[2004]2号文件关于增加体育训练经费投入,尽快改变郴州竞技体育落后状况的请示;郴发[2003]8号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青少年常年训练比赛工作开展;8、湘体育办字[2008]38号《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全省市、州体校和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检查评估结果的通报,培养省级后备人才;9、根据郴政办发[2013]26号精神,对获得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前三名的选手进行奖励;10、湘文市[2017]103号的湖南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阳光娱乐节”活动的通知、湘文办[2017]46号的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文化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及郴综委[2016]12号的关于印发《郴州市平安创建考评强则》的通知精神,我市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加重,11、中央省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郴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郴政发[2009]8号)文件,文件第4页的(五)“扫黄打非”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12、《苏仙岭放歌》项目经费是市领导批示安排。 |
1、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2、为全国体育产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3、全面推进软件正版化;4、协调沟通机制和案件查处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和源头整治力度;5、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6、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无线数字覆盖工程;7、确保郴州市竞技体育成绩保持全省前8名;8、每四年向上级专业体育队伍输送10名运动员;9、奖励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前三名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10、继续保持“扫黄打非”和新闻出版工作的监管力度及高压态势,做好新闻出版各项工作,为文化强市建设创造良好市场环境;5、苏仙岭放歌活动首要目的是让广大市民群众有一个展示文艺的平台,在精神上得到娱乐身心,达到身心健康,同时也要玩出有艺术的水准,向专业艺术靠近,真正达到一支享有专业的文艺队伍,为繁荣郴州的群众文化工作,提高文化自信作出群文人应有的贡献。 |
1、做好文化服务进农村和进社区、农村文体小广场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做好文化志愿者活动、承办全省性相关活动组织工作。2、为全国体育产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3、确保正版软件安装到位和长效机制建设到位;4、做好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5、做好市广播电影电视监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6、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户户通”工程建设目标任务;7、完成金牌30枚以上;8、体育后备人才成绩每年提升;9、奖励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前三名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10、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开展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深入推进基层新闻出版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推行违反新闻出版法律法规举报奖励机制,实现群防群治;11苏仙岭放歌每周星期天上午8:30分至11:00分在苏仙岭风景名胜区桃花居开展苏仙放歌演出活动,全年计划演出33场次,到街道、社区、企业、机关演出6场次,国庆期间,在五岭广场举办一次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的群众文艺演出活动。 |
2019年1月-12月,项目支出:1、组织文化服务进农村、进社区、文化志愿者活动,组织文艺演出等支出;2、建设全国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所需办公、差旅、交通、接待、会议、培训等费用开支.;3、软件正版化监督检查管理开支;4、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督管理等开支;5、安全播出检查监督等开支;6、组织开展“户户通”工作、检查督促县市区“户户通”工程等开支;7、购置体育专业训练器材、常年比赛费用等开支18、购置训练器材、运动员补助及场地维护等开支;9、常年体育比赛资金支出;10、检查、整治、督导“扫黄打非”及新闻出版工作、全民阅读活动开展,农家书屋管理等支出;11、苏仙岭放歌2019年1-12月完成年初既定目标工作。 |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2、加强项目工作日常检查、督导,不断完善监管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3、充分运用绩效考核手段,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成效;4、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5、做好项目工作评价和总结。 |
3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 |
延续项目 |
30.00 |
项目专项管理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05]27号)有关精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关于全市文化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第164期)提出,要设立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重点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予以保护。 |
保障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护和利用。 |
保障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护和利用。 |
2019年1月-12月挖掘、整理、保存、保护、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展演、展示、交流、培训及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等开支。 |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2、加强项目工作日常检查、督导,不断完善监管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3、充分运用绩效考核手段,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成效;4、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5、做好项目工作评价和总结。 |
4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预留专项) |
延续项目 |
40.00 |
项目专项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 |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完整,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传承发展,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普遍增强。 |
扶持项目的资料收集得到完善,非遗项目、传承基地(传习所)和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得到提升,非遗活动持续开展,影响力不断扩大。 |
年内转移支付至县市区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 |
资金实行申报制度,由县市区申报,市局评审后确定资金拨付名单,由财政同意后下拨。资金下拨后适时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 |
5 |
业务工作经费(预留专项) |
延续项目 |
629.00 |
项目专项管理 |
一、公共文化建设经费:1.《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39号);2.《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郴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郴政发〔2009〕8号)。 二、免费电影配套资金:1.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郴政办函【2016】92号);2.《湖南省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管理实施细则》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郴政办函【2016】92号。 三、“文化惠民”扶持专项经费:1.《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郴办发〔2016〕28号) 2.《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等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和《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等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的通知》;2. 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64期,第189期;3. ????2016]28号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四、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研究市中心城区公证机构调整设置、市中心城区管理燃气特许经营、文物保护、粮食等工作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
一、公共文化建设经费: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免费电影配套资金:1. 为城区(北湖、苏仙两区)低收入群众、进城务工人员、现役军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观影活动,解决低收入城镇特殊群体看电影难的问题,丰富城镇特殊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2. 解决农村及农村养老院(敬老院)、厂矿、工地等群体看电影难的问题,切实保证农村群众均等便利地享受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三、“文化惠民”扶持专项经费:1.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促基本、促公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 赴军营、敬老院、学校、社区、农村等多处开展文艺演,全年共40场演出昆曲剧目;3. 宣传党的精神,为群众送上好看的节目,丰富百姓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 |
一、公共文化建设经费:1.全市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七个一”标准建设,达标率为100%。2.全市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七个一”标准建设,达标率为80%。 二、免费电影配套资金:1.市城区广场、社区公益电影放映2500场;2.北湖区和苏仙区广场、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各1000场;3. 北湖区和苏仙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576场。 三、“文化惠民”扶持专项经费: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现代文化的文化产品。保证剧团、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活动。2. 用文艺演出的形式为基层百姓送去了温暖。3. 完成文化惠民演出现100场。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 |
一、公共文化建设经费:1.年内转移支付至各县市区项目实施单位;2. 2018年1月至12月惠民下乡演出。 二、免费电影配套资金:按月分配任务实施。 三、1.年内转移支付至各县市区项目实施单位;2. 演出活动结合政府的惠民政策和实际情况,精心策划演出节目。 四、文物保护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
一、公共文化建设经费:1.资金实行申报制度,由县市区申报,市局评审后确定资金拨付名单,由财政同意后下拨。资金下拨后适时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2. 多出人才,多出精品,传承优秀剧目,方便百姓观看到高雅艺术,建设良好的艺术环境,创造更好的条件,培养人才。二、免费电影配套资金:1. 市城区广场、社区公益电影放映:每场3位观众代表签字,放映地点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确认场次,并纳入年终考核。2. 按监控平台数据严格考核。 三、“文化惠民”扶持专项经费:1.资金实行申报制度,由县市区申报,市局评审后确定资金拨付名单,由财政同意后下拨。资金下拨后适时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2.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文化三下乡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下乡任务。二是确保活动质量,丰富内容形式,严把演出质量关。三是加大创作排练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四是科学安排,,演出时间科学安排,充分考虑基层农时节令情况。 四、为确保专项实施而制定的制度和措施,如成立的专门管理机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工作措施(方案、规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