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就是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四项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机构设置情况。
我委机关共有行政编制9个,机关事业编1个,机关工勤编1个,均为全额拨款。机关共有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学校少年部、权益部、青工青农部5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郴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郴州市志愿者服务中心,各有3个事业编制。2016年在职14人,退休1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归口机关,无单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03.6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63.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0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4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03.05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4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30.9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2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青少年维权、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开展团干部培训、进行青少年思想引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
②其他非税收入40万元。主要用于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费往来及房租收入。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7.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了1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了16.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了0.1万元。其原因在于2016年我委进行了车改,因此2017年不再产生公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则继续按比例减少。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团市委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38.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95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60万元,印刷费20万元,办公费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我委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2万元。
附件:2017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郴州市委员会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