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并分类指导市直机关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以及科级以下党员、建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培训。
(三)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配合行政领导抓好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普法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
(四)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市直机关法轮功问题的处理综合协调工作。
(五)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及机关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委员人选,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六)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定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做好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七)领导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纪工委)。指导市直机关所属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审议市直机关县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有关问题,审批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八)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市直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市直工委综合性文件和领导综合性讲话稿的起草;负责综合和反应市直机关党委的工作情况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市直工委重要决定、决议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会务、接待、档案和文印管理;负责财务、行政后勤事务和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织部
负责拟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结合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机关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按照市委的部署安排、检查、督促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了解和反映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承办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其所属单位党组织设置的审批;指导换届选举;承办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支部正副书记以及市直工会、市直团工委、市直妇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任免和培训;负责本委机关的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等工作,抓好建党积极分子培训;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市直机关有关委副社会稳定和法轮功问题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方面的工作。
(三)宣传部
负责市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和党的宣传工作,抓还各单位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党员职工日常理论学习及形式教育工作,抓好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培训,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总结交流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党的工作经验;了解和反映市直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的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的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
(四)市直纪工委(市纪委派出机构)
负责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市直单位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协助和组织有关单位查处、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有关问题;按照审批权限,决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查、控告和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4.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1.4万元,其他收入53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3.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8.3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09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42.7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市直机关党员教育经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培训。
②市直机关纪检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科级以下党员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③市直机关普法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七五”普法学习教育。
④综合治理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
⑤弥补基本支出资金不足3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市委《实施意见》督查调研。
⑥文明创建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开展理论学习,对市直文明单位进行资格复核、初审、考评、强化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⑦市直机关党员进社区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网格化管理结对共建工作及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因公出国费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2.8%。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直工委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42.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1.9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经费4万元,印刷费2.9万元,办公费8万元,会议费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2.31万元。
附件:
2017年 中共郴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