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推进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统计公信力,永兴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三部门联合于2012年5-9月组织开展了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此次共检查单位40家,立案15家,警告7家,通报批评3家,罚款2.1万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该县成立由统计局长为组长,监察局、司法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法制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组长是检查组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检查过程全面把关,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执法能力。针对县局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执法知识储备不足、认识不够的问题,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开展了执法检查知识培训会和“执法知识竞赛”、“执法现场模拟”等活动,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统计执法水平,确保检查过程规范、合法,严防执法犯法行为的发生,做到依法检查。
三是多方联动,加大执法力度。永兴县统计局与县监察局、县司法局联合组成执法检查小组,综合各部门的知识和力量,齐抓共管,大大增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四是广泛宣传,强化法制意识。县局及时向社会公布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充分利用报纸、板报、宣传单、电视平台、信息网等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利用业务培训、下乡走访等机会向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的工作氛围。
五是加大曝光,提高统计地位。对统计违法性质严重、态度恶劣的单位,我县从严查处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进一步增强统计执法的震慑力,扩大统计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