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 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湖南省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2018年度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市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市区旅游工作。
2.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3.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受省旅游局委托,审核报批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设立和经营地址、法人等范围变更;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4.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协助监管国外、境外在我市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5.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市有关院校开设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市关于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监督和指导其在全市的落实情况;起草我市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县市区外事侨务工作。
7.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和港澳情况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制定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市委外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市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8.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协助市委外事领导小组制定市级领导出访计划,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因公出访工作,承办市级领导出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查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负责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有关事宜的审查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因公出访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查处。
9.负责办理或承办邀请外国人来访的签证通知函电及相关事宜;协调处理本市机构、公民在海外的领事保护及相关事宜;承担来本市采访的外国及港澳记者有关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及港澳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牵头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市活动及全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工作;协同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件、事故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的涉外事务;指导和参与全市涉外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市驻境外商务机构和人员;协同管理外国专家及全市口岸的相关外事业务。
10.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及会见华侨华人、港澳知名人士的有关事宜;指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及礼宾工作。
11.了解和检查我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
12.配合和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开展对国际形势、地区和国别政策、国际热点问题的综合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及港澳事务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宣传报道口径;协同审核涉外涉侨报道稿和其他有关文稿。
13.归口管理全市对外缔结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14.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本市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宣传侨务工作政策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及其在内地眷属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捐赠工作,参与对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
15.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指导、协助做好涉侨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交流和引智、引资等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本市重点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16.负责对外事干部、涉外人员以及因公出国(境)团队和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负责组织外事侨务干部的对外政策和业务培训;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共设办公室、旅游市场开发科、旅游行业管理科、旅游规划与产业项目科、外事科(港澳事务科)、侨务科6个内设机构,同时,管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目前,局机关共有干部职工24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1名,工人3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1751.52万元,较2017年1636.22万元增加115.30万元,增长7.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1.40万元,较2017年1557.73万元增加193.67万元,增长12.43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较2017年增加0,增长0 %;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0,增长0 %;其他收入0.12万元,较2017年78.49万元减少78.37万元,降低99.85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收入。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45.45 万元,较2017年1504.49万元减少59.04万元,减少4%,其中:基本支出494.77万元,较2017年641.82万元减少144.05万元,占比34.23%;项目支出950.68万元,较2017年增加88.01万元,占比65.77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布置,增加了项目支出。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117.0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144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9.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厅下拨旅博会8万元,追加旅游宣传促销费87万元,精品民宿190万元,全域旅游专题培训费21万元,因公护照电子保管柜17万元等。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项目支出:
(1)科学技术支出95.2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行业建设及质量提升;走访慰问归侨侨眷,困难归侨生活补助;港澳相关活动经费。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5.43万元,主要用于整合营销全市旅游资源,全面提升我市旅游资源知名度和美誉度;扶持全市重点旅游产品开发、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发展奖励等;旅游文化产业促进会工作经费及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民宿招商推介及考察;全域旅游专题培训。
(3)涉外发展服务支出47.98万元,用于外宾接待,外事活动,友城缔结等。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3.61万元,完成预算的7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2次,因公出国2人次),完成预算的167.18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0台)及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2万元(保有量2台),完成预算的1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19万元(公务接待共31批,共计235人,完成预算的13.19%。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采取各项措施,严格控制,厉行节约。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 年增加5.42万元,增加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0.7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8万元,增长2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6万元,降低77.30%。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85万元,比2017年减少4.18万元,降低4.8%。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采取各项措施,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309.06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接待国内外游客7206.7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58.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1%、23.43%。游客接待数和旅游总收入均排名全省第二。旅游产业发展氛围浓厚,2018年我市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大会和郴州市旅游文化产业促进会成立大会,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郴州市精品民宿经济发展和建设协调推进小组。举办了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系列活动,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产业发展氛围,旅游产业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不断巩固和明显提升。品牌创建及复核全面发力,临武滴水岩景区、北湖四清湖景区已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景区;临武西瑶绿谷旅游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工作已通过省景评委的景观质量评定,我市莽山景区成功创建为2018年“湖南省十大平安景区”,永兴县前进农庄等9个乡村旅游区点有望被评定为2018年湖南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北湖区圣龙山庄等29个乡村旅游区点成功创建为湖南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北湖区华塘镇、汝城县卢阳镇成功入选第四批“湖湘风情文化旅游小镇”创建单位,分别被评为“空港小镇”、和“理学小镇”。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安仁县成功入选2018年湖南省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县。金贵白银城等5家旅游购物示范点有望成功创建为湖南省旅游购物示范点。我市选送的旅游商品在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商品大赛中荣获2金2银3铜的好成绩。安仁稻田公园、飞天山景区和龙女景区顺利通过省景评委整改验收。旅游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18年我市重点调度的旅游建设项目8个,旅游前期项目5个,项目按时序进度完成情况较好。先后印发了《郴州市加快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成立郴州市加快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郴州市“旅游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2018年全市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目标任务82座(其中新建66座,改扩建16座),截至12月20日,共完成旅游厕所92座(其中完成新建76座,完成改扩建16座),占年度任务112.2%。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稳步推进。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