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照桂阳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对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首先,改变原来由我局申请、国库批复的申报方式,每月月底直接由县财政局国库股根据当月国库库款、未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等情况,制定我局下月用款计划额度,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录入集中支付系统,不再由我局根据指标自行申报。
其次,改变我局以往所有原始发票都要扫描上传的方式:“基本支出”只扫描上传经单位领导签批同意开支的“报账单封面”和“单位账户转款申请单”;“项目支出”除扫描上传经单位领导签批同意开支的“报账单封面”和“单位账户转款申请单”外,还必须按规定扫描上传原始凭证和相关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