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湖南省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基本情况。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发〔2015〕2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发〔2015〕3号),设立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郴州市版权局牌子。将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职责,原市体育局除全民健身服务以外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郴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郴州市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性管理规定和措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监督艺术产品的利用与流通;组织、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体育、文物事业等经费和文化体育产业引导资金,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四)组织、指导全市文化艺术经营、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行业监管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按权限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有关违规违法行为。
(五)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辖区内考古发掘、文物博物和古籍文献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指导、监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节目传播的监测、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审查;管理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七)负责全市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协助管理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指导全市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八)负责全市报刊社、国内报刊社和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管,按权限组织查处其违规违法活动。
(九)组织、指导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有关涉外事宜;负责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组织考核评估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重大群众体育活动,依法监管高危体育项目;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布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全国、全省、全市性体育竞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奖励政策和标准。
(十一)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产业指导、促进工作,承担产业统计;协助体育彩票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社会组织的前置审查工作,指导、监管非公有性有关机构和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业科技发展,推进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十四)组织开展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与港澳台及国外交流合作的有关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五)制定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管理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承办有关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工作;指导市级有关行业社团的工作。
(十六)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下放和委托办理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2018年单位由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湖南省昆剧团、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市博物馆)、郴州市图书馆、郴州市群众艺术馆、湖南省昆剧团五岭歌舞团、郴州市艺术研究所、郴州市烈士公园(湘南起义纪念馆)、郴州市体育学校等组成。人员情况:2018年末单位编制人数360人,行政编制52人,参公事业编制98人,财政补助编制200人,经费自理编制10人,和上年360人一致;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330人,比上年338人减少8人。年末在职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10616.18 万元,较2017年10515.12万元增加101.06万元 ,增长0.96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68.93万元,较2017年10004.72增加164.21万元 ,增长1.64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增长(降低)0 %;上级补助收入 128.5 万元,较2017年193万元减少64.5万元 ,降低33.42 %;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 %;经营收入0 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 ,增长(降低)0 %;其他收入318.75万元,较2017年317.34万元增加1.41万元,增长0.44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收入。
2018年度支出合计 10277.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265.08 万元,占比51.23 %;项目支出5012.79 万元,占比48.77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比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比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增加了项目支出。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6293.54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 86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包括增人增资、绩效奖、抚恤金等;项目经费年中增加办公室搬迁经费,陈家大屋维护修缮消防支出,体育训练场馆维护、运动员、教练员省运会比赛服装,中山院门球场维修费用等开支。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878.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341.3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3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3745.29万元。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万元,主要用于湘南起义90周年纪念大会会议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公园事业补助。
(3)文化与体育传媒项目支出3704.52万元,其中:
A、文化支出:1866.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中心大楼物业管理及维护费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网吧专项整治、新闻出版印刷复制整治专项、网吧义务监督员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工作;湘昆剧团非遗传承排戏演出,周周演演出等支出;图书馆图书购置费、文化信息运行共享、数字图书资源建设维护;烈士公园管护运行、免费开放、修缮费;群艺馆艺术表演团体演出费、排练费,群众文化免费培训、文艺创作等;艺研所提升、排练演出,基层创作采风等。
B、文物支出:409.56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的人员经费支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等,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安全、抢救、发掘、征集、研究、宣传、修缮等业务工作的支出。
C、体育项目支出733.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参加全省“健康湖南”等群众体育赛事,组织参加全省第十三届体育运动会的训练及竞赛费用;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含老年体育协会活动、赛事)、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建立我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科学指导健身锻炼;体校对体育场馆进行维修维护、对运动员加强营养的伙食补助;聘用教练、文化老师的费用等。
D、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695.26万元,主要用于歌舞剧团送戏下乡演出费用、歌剧《陈家大屋》排演、演出及参加全省艺术节的费用;烈士公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费用;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购置国民体质监测仪器;博物馆日常运行维护开支;昆剧团湘昆苑运转维护开支;群艺馆文艺创作以及各项演出等费用。
(4)城乡社区支出26.55万元,主要是烈士公园用于中共郴州党史陈列馆展墙展板更新改造、白蚁防治的支出;文物处文物征集费用等。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8.3万元,支出决算为48.98万元,完成预算的27.4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次,因公出国 0人次),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0台)及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81万元,完成预算的52.54%(保有量17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7万元(公务接待 244批,共计1910人),完成预算的13.89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是严格执行市政府相关公务接待的规定和标准,无接待公函不予接待,无接待审批单不予接待,坚持先审批后安排的原则,接待用餐不安排高档菜品、不安排烟酒;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合理调配公务车资源,减少资源浪费;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26.78万元,下降 3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9万元,降低1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88万元,降低58.38%。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9.9万元,比2017年减少54.69 万元,降低18.57 %,变动主要原因是:2018年,物业公司服务文化中心大楼的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其他物业管理工作欠缺,因此,文化中心大楼2018年2-12月物业管理费于2019年上半年支付。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 168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17.3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15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6.88 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文体设备、纪念馆消防工程、训练房改造排演新编剧购置服装、布景等。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37184.08平方米,价值5181.16万元,车辆 17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台、一般执法用车2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台、其他用车 12 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 4699.92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对重点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大力推进文化强市、体育强市建设,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成效显著。涌现了张旺丽、侯志慧、雷纯、陈龙等一批全国、亚洲和世界冠军。全市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8%以上,乡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95%。具体表现:
1.强化政治担当,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一是从严把关文艺创作导向;二是加强文化阵地监管;三是着力主题主线宣传。以文艺演出、讲座等方式宣讲十九大精神1180场,直接受众近80万人次。
2.突出精准施策,文化精准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七个一工程”稳步推进,目前全市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建设达标村为1674个,覆盖率为81%,其中贫困村“七个一”建设达标村为458个,覆盖率为100%;二是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全市圆满完成中央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二期建设;三是扎实开展结对帮扶,58户结对帮扶户中有54户已脱贫;四是贫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提升。
3.突出质量效益,推动文体产业快速发展。全年招商引资超额完成。签约资金达 6 亿多元,实际到位资金 9186万元。
4. 突出利民惠民,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广泛开展文化惠民及文化志愿者活动,年均开展惠民活动1000余场,放映农村和城市社区广场公益电影近5万场,放映场次位居全省第一。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1400余次,参与志愿者19700余人,惠及群众106万余人,服务时长总计超过732600小时。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完成了2920个农家书屋图书配送,落实了市级配套资金70.08万元。
5. 突出全民参与,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迈上新台阶。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及各类体育赛事活动200项次;扎实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完成国民体质监测3000多人;积极组织600多名运动员参加第十三届湖南省运动会,获得71金27银37铜的好成绩;我市学生运动员在全国、全省各项竞技赛事中,获全国比赛金牌8枚,银牌9枚,铜牌12枚,省级比赛金牌44枚,银牌35枚,铜牌58枚。
6. 突出传承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品味全面提升。积极推动文化遗产“活起来”。全市有54村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5位传承人入选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积极开展了春节等传统节日民俗活动,不断深入“戏曲进校园”等三进活动,受益学生达5万余人次。
7. 突出依法行政,确保了文化市场稳定繁荣。各类行政服务事项按照“一次办结”改革;推进文化市场依法规范经营,持续开展了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5316家次。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四、2018年度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