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苏仙区五电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由苏水字[2015]54号文批准建设,并由并由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招核[2016] 45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郴州市湘泉水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湘智招字[2017]第0036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五电电站位于湖南省苏仙区良田镇廖家湾村薛家组,所在流域属武江一级支流,白沙水干流上。电站于1991年投产发电,装机容量400kw。现有机组设备老化,运行效率低,近三年平均发电量150万kwh。改造后装机为640kW(2×320 kw),设计引用流量2.324m3/s ,设计水头33m 。拆除原2台运行效率低的旧水轮发电组,安装效率较高的新水轮发电机组。
2.2 招标范围:郴州市苏仙区五电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建安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规模:约152万元
3、供货期、预付款及质量要求
3.1供货期:6个月
3.2预付款:设备总价的20%
3.3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4、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套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生产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壹仟万元及以上,其他主要设备(调速器、变压器、低压一体屏)应取得生产商授权;
4.2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3所投变压器应具有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6投标货物必须是经过市场检验证明的成熟产品,投标人近五年在国内有一个招标货物同类产品(水轮发电机组)成功的销售业绩和经验(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8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社保证明为依据)。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在报名时如法人亲自报名的,出示法人资格证明函、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由法人资格证明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3.税务登记证(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5. 其他主要设备生产商授权书(原件)、6.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原件)、7.销售业绩和经验(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8.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以上资料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天一华府B栋三单元1507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7.1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湘泉水电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廖家湾村薛家组
联系人: 陈小斌
联系电话:0735-2771231 139755709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天一华府B栋三单元1507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5-223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