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郴州市同心河郴州大道至高壁渡槽、汽车总站段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郴州市北湖区,范围为同心河郴州大道至高壁渡槽、汽车总站段,全长约10km。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堤防、风光带、绿化、防洪排涝系统及污水管网、供排水系统的地勘、测量、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2.3设计周期:3个日历月
2.4建设地点:郴州市北湖区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行业资质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
3.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园林专业或环境艺术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的设计总负责人或副设计总负责人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必须盖社保部门公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
3.4设计团队及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地质勘查、园林专业或环境艺术专业、道路、桥梁、给排水等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单位需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应满足以上(3.1)-(3.6)项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数为2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于2016年12月10日 至2016年12月14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原件);
(4)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企业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7)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提供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中单位介绍信留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设计补偿
本项目不给予投标单位任何费用补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大道75号
联系人/电话:陈军 13487894784 0735-21992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院内
联 系 人:谢大力 彭 娅
电 话:0735-2320076、15886556799
邮 箱:4505107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