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2018年6月份工作要点
一、市教育局重要工作
1.做好高考、学考、中考组考工作。
二、各科室6月份工作要点
(一) 办公室
1.基本完成改革开放40周年教育史志之大事记的编撰工作,充实力量开始教育史的编纂工作。
2.部署和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教育发展成果展。
3.着手局机关、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体检的准备工作。
4.做好办公用房调整之后的固定电话移装、水电表分装、办公室门牌、楼层索引指示牌等后续工作。
5.催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回复工作。
(二)安稳办
1.抓好市校园校车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制度建设,交付使用,并逐步走上正规,发挥实战功能。
2.持续抓好夏季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配合市安委会部署开展校园校车“强执法、防事故”大行动各项工作。
4.配合市招生考试院做好全国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巡视等各项工作。
5.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月”活动。
6.开展校园及校车安全专项督查。
(三)计财科
1.摸底中心城区房产开发配套建设学校情况。
2.进一步落实中心城区盘活可利用于教育的资产。
3.制定消除大班额五年行动计划。
4.召开房地产商捐建学校座谈会(易鹏飞书记、刘志伟书记、贺建湘副市长、李五一副市长参加)。
5.进一步完善消除大班额2个配套文件。
6.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四)教师工作科、教师培训中心
1.做好2018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发放等工作。
2.做好2018年市级教师培训计划工作。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研究团队送培到校培训。
3.做好2018年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工作。
4.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基教科
1.录制一、二季度新时代好少年推省人选视频。
2.举办“庆六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
3.政协提案回复。
4.开展向“新时代好少年”学习活动。
5.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
6.出台《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启动网上报名。
7.制定《2018年市中心城区招生区域示意图》。
8.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全市普通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9.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
10.牵头制定《郴州市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方案》。
11.组织2018年中考命题、试卷印制。
12.组织2018年中考考试、评卷,发布中考成绩。
13.提请市深改组审定全市中考改革方案并报省。
(六)职成科
1.组织全市职业院校创业规划大赛竞赛活动。
2.开展职业学校国培、省培和市级培训摸底工作。
3.开展中职阳光招生、学生实习工作专项督查。
4.做好2018届学生毕业验工作。
(七)学生资助科
1.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两堂课”制度。
2.开展征集遴选资助育人典型活动。
3.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中职子系统应用市级培训。
4.开展资助领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
5.迎接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检查评估抽查。
6.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自查及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筹备实施。
7.2018年春季中职助学金打卡发放。
8.2018年春季中职免学费资金清查、核实。
9.大学生档案移交、登记、输机。
(八)体卫艺科(创建办)
1.做好国防动员集中宣传月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
2.组织郴州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第一阶段比赛运动员网上注册工作。
3.做好第二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作品民收集、评审工作。
4.督查县市区和市直45所学校做好春季学校结核病等专项督查整改工作。
5.做好创文第二季度考评迎检工作和模拟测评工作。
6.集中组织市城区中小学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外教育场所参观学校。
7.督促开展六一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教育活动。
(九)人事科
1.做好教师招聘的相关工作。
2.做好局机关和二级机构“五险合一”年检工作。
3.做好局机关2014年10月退休人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批“中人”新制度计发工作。
4.做好局机关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试点期间个人缴费确认工作。
5.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上报工作。
6.做好郴州市教育突出贡献奖宣传发动等相关工作。
(十)民教科
1.调研东莞民办教育发展情况。
2.开展全市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十一)督导室
1.对宜章县、临武县、汝城县人民政府下发“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初评意见。
2.制定下发《郴州市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程》。
(十二)教育分工委
1.指导市直3所民办学校成立联合党支部。
2.做好建党97周年庆祝及表彰等有关活动。
3.完成二楼党员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
4.督促局机关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三会一课”。
(十三)教育工会
1.配合招考院、基教科做好高考、学考、中考巡视工作。
2.组队参加全市第二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运动会。
(十四)招生考试院
1.汇总上报英语口试合格学生名单。
2.组织高考、学考。(需请贺建湘副市长参加)
3.参加高考、学考阅卷。
4.汇总上报高考体检合格、军检合格数据。
5.组织下半年PETS报名。
6.组织高考查分。
7.组织高考志愿填报。
8.组织上半年自考考生毕业申报,审核毕业生资格。
9.组织2018年10月自考报名 (含计算机化考试)。
(十五)教育科学研究院
1.组织义务教育部分年级期末教学质量现状抽测
2.组织参加全国高中学生数学奥赛
3.组织全市幼儿园优秀班级主题环境创设评比(录制光盘)活动
(十六)电化教育馆
1.组织参加教育部2018年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
2.组织开展湖南省2018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十七)教育技术装备处
1.做好2018年全市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汇总和工作总结。
2.指导、抽查、落实市级“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十八)教育团工委
1.配合团市委做好在九完小举行的全市“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
2.配合团市委做好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共青团改革的督导工作。
3.配合团市委做好共青团改革的相关政策性文件的调研和下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