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一)开展林业科学研究,促进林业科技发展,林木丰产,森林病虫害防治,盆景、 花卉培育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林木良种选育、街道、庭院绿化与技术服务
(二)实施植物物种资源迁地保育、收集、利用。
(三)负责南岭植物园日常管护。
(四)开展植物科普教育宣传活动。
(五)承担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组建于1963年,与郴州市南岭植物园实行一套人马统一管理。2010年4月,经郴州市编办批复同意加挂郴州市国有实验林场牌子。内设机构有宣传办、行政办、财务室、政工办、科研办、综治办、资源办、生产办、项目办、监察室、游客中心等11个内设机构,有组培技术研发中心、花卉研究中心、用材林研究室、经济林研究室、森林病虫害防控研究室、植物物种迁地保护研发中心、林地土壤化验室、林业科技信息资料室8个研究室。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后)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预算不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04.8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04.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0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722.02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31.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61.6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20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7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南岭植物园主题花展、郴州本土优良药用植物组织培养及森林植物保存利用技术研究三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南岭植物园主题花展、选取本土优良药用植物进行组织培养及森林植物保存利用技术研究。
②南岭植物园人员经费缺口146万元.主要用于南岭植物园工作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缺口支出。
③南岭植物园景观花展、科普展览、景观温室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科普长廊的更新,植物标识牌的制作,及园区日常花卉培育及摆放,以及开展其他相关科普活动、保证科普馆以及预计2017年年中开放的景观温室的正常运行、满足对公众开放的需要。
④南岭植物园管护经费130万元.主要用于南岭植物园绿地日常管护、卫生保洁、安全管理等。
⑤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国有实验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社区管理,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保问题。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1.0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比有变动,原因是我单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无拨款安排,预算数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是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参考以往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下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在2017年年初预算时填报的预算数。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预算没有安排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1081.5万元,其中:货物类491万元、工程类383万元、服务类207.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中公务车1辆,科研业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中森林消防摩托车3辆,工具车1辆,南岭植物园游客服务观光车2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