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全市养殖业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养殖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饲料兽药监管、动物卫生监督、兽医行政、渔政管理等行业执法;担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养殖业生产服务等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郴编【2015】4号)要求,将商务局的牲畜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由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承担原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计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畜牧科(家畜家禽育种站、草山工作站)、水产科、科技教育科、质量安全科、兽医科、渔政科、畜禽屠宰管理科、饲料管理科。直属事业单位2个(郴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郴州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机关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6名,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14名,其中局机关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纪检监察负责人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局机关现有人员43名,事业单位人员14名,退休人员33名。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2017年部门预算包含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个(郴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郴州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水产科学研究所作为我局二级机构独立核算,不纳入我局部门预算范围。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46.8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06.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46.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42万元,农林水支出120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9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56.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36.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73.58万元、津贴补贴122.81万元、奖金23.66万元、社保缴费35.42万元、绩效工资14.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81万元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59万元,包括奖励金71.5万元、住房公积金40.09万元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09.09万元,包括办公费20万元、交通费35.94万元、会议费6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电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89.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②(畜禽品改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养殖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负责全市畜禽品改繁育体系建设;负责行业技术改造与引进。
③(乡镇动物防疫体系配套资金)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配套补助到两区基层动物防疫员。
④(动物防疫专项经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⑤(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瘦肉精及兽药残留检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与风险评估、养殖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
⑥(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资金)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采购等。
⑦(流行病检测、免疫效果评估抽检采样及强制免疫死亡补偿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流行病检测、免疫效果评估抽检采样及强制免疫死亡补偿。
⑧(渔业船舶检验和登记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渔业船舶船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加大渔港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检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等。
⑨(定点屠宰联合执法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对市城区定点屠宰厂(场)的屠宰活动及设备、卫生、储运、销售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对市城区市场(超市)、餐饮行业、集体伙食单位、肉制品加工企业销售和使用牲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查处等。
⑩(动物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对动物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提供资金。
11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9.9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征收成本3万元,弥补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不足36.9万元。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万元(其中:购置费25万元、运行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变动情况。2017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9.5万元,降幅1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8.5万元,缩减率为14.8%,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缩减率为4.2%。
2017年“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2017年我局积极响应车改号召,只保留1台机要用车、1台执法车和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于其中一台执法车已到达资产使用年限,故预计2017年更换一台执法车。2017年我局将继续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我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所有公务接待支出如实入账,所有公务接待均附接待清单、接待单位来函、发票、菜单等。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09.0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91.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24.5万元,办公用品20万,检测仪器设备70万,检测试剂、消毒药、液氮等79万,办公家具用具32.2万,增殖放流鱼种、鱼苗40万,实验室配套、办公楼维修、庭院绿化、电力改造、办公场所搬迁等215万,定点会议、培训、宣传等60万元,文件印刷费、宣传牌、宣传手册等制作费65万,车辆维修、保险、定点加油21万,购买执法车25万,防疫物资储备40万。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项共计130万元,其中:(1)三农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30万;(2)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控等辅助性工作50万;(3)检验、检疫、检测服务50万。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4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98万元,项目支出689.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2)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