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郴州市“十二五”园区发展规划》,对加强园区统计、完善园区统计监测和考评等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园区统计报表制度。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提高园区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谨性。实施园区年度统计公报制度,向社会展示全市园区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园区要建立健全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统计制度,充实统计力量。完善园区统计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园区各项指标体系报表报送制度,按时上报市统计局。
《规划》规定,建立和完善园区考核制度。园区考核工作按照《郴州市产业园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市直相关部门对各产业园区的开发进度、招商引资、发展水平、服务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数据评估依据送市统计局审核认定,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对考核优秀的园区和为园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发进度慢、入园企业少、土地利用率低、生产经营粗放、环境污染严重的园区,给予通报批评。
《规划》明确,加强园区动态监测。加强对园区发展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综合监测分析。以省级以上园区和部分县市区级工业集中发展区为重点,对园区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就业人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主导产品产量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分季度、半年、年度发布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