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郴州市实际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本地区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报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
3、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与有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围绕本地区散装水泥发展的总目标,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合力做好各项工作。
4、负责新建、扩建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等项目的审查购置及新建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的审查和新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
5、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6、负责对下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等工作。
7、依据《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规定对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工程办理行政批准事项。
8、依据《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规定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9、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我办是郴州市经信委委属单位,现有编制11名,其中:在职人员9名,退休人员6名。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7.5万元,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5.9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65.1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68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无项目支出。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5万元,减少了9.5万元,降低了90%,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无公务用车。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4.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全市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730.77吨,全市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散装率达67%。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郴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