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工业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于2005年,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0〕23号)及《关于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郴编〔2015〕23号),我支队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和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电力、能源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无内设机构。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支队。收入预算包括公共预算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等专项经费。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3.6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8.6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5.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3.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66.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6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8.6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83.4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2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1.9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5.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00万元,即工业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工业企业节能专项监察和反窃电、电力设施保护、电力安全监管、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两网关系协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开展。
②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5.00万元,即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培训考试工作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新办证的宣传、培训(场地租赁费、授课费、教材费)、考试、制证以及续期注册工作的开展。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减少了1.1万元,是因为一方面遵照市委、市政府压减部门预算经费相关要求,另一方面我支队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从严控制,做到没公函的坚决不接待,严格在标准内接待,这是公务接待费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1.9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0.00万元,其中:会议费6.00万元,汽车维修11.00万元,汽车加油8.50万元,办公用品5.00万元,汽车保险2.50万元,印刷费7.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保证单位行职责任务较好完成,机关运行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争取完成罚没收入60.00万元、完成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新办证45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6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我支队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2)我支队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郴州市工业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