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规划、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权限内监督管理中省在郴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经营准入管理;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权限内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权限内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市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授权、委托,依法组织、协调全市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参与或协助上级的事故调查工作;承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工作。
8.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牵头负责工矿商贸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工作,参与配合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办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的有关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先进技术工艺推广、示范工作。
14.归口管理国家、省财政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会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监督检查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情况。
15.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科、煤(石墨)矿安全基础管理科、煤(石墨)矿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和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23.4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523.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23.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47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53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16.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94.5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93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2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0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体系建设,打非治违专项督查。全面排查治理重点采空区,规范新产生的采空区和尾矿库治理工作,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治理好4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险库、危库。
②煤矿安全生产及整顿关闭工作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去产能工作,完成省下达的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
③离休老干管理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老干日常管理工作,节假日、住院慰问,搞好老干活动丰富老干退休生活。
④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专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奖励、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经费与开支,确保事故调查工作高效无碍进行。确保2017年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队伍与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健全;应急知识培训与宣传工作、应急演练。
⑤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十大战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提质年活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职业病预防等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⑦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支出30万,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宣传教育活动。
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煤矿提质扩能改造、标准化建设考核评级工作,煤矿机械化采煤,二级以上标准化矿井奖补。所有生产煤矿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完成省考核指标。
⑨郴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体能训练场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工程建设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8%,减少原因为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控制。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10.0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64.9万元,其中:服务类370.9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85万元,宣传广告费50万元,文印费40万元等,;货物类294万元,主要包括体能训练场设备购置195万元,办公室设备购置、办公室广播系统设备购置43万元等。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2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46万元,项目支出1007万元。对全市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对非煤矿山、煤炭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和职业病预防等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目标1: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目标2: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目标3: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目标4: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