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85年,隶属于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10〕55号),郴州市建筑材料研究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开展全市范围内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认定、废渣掺量检测、墙体屋面材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及考核。
(二)负责全市建筑材料新产品研究、技术开发、建材工艺设计、职工技术培训、建筑材料质量检验等工作。
(三)受省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废渣掺量检测工作。
(四)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全省墙体屋面材料质量的监督和检测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属郴州市经信委委属单位,现有在职职工8名,退休6名。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5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5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27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2.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58.6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7.86万元。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0.6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2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3万元相比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3.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00.80万元,其中:办公家具1.0万元;办公设备26.8万元;专项设备173.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7.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共有车辆2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