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我中心于2009年3月成立,属独立核算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各类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的事务性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18个,在职16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收支情况,现将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如下(部门预算不包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35.2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35.2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3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9.30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0.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12.90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17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6.20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工作经费)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的工作经费。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96.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63.2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下降0.8万元,下降幅度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26.2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1.30万元,其中:
⑴. 印刷打印8万元
⑵.车辆维修 12 万元
⑶.燃料费 8万元
⑷.台式电脑3万元
⑸.打印设备0.3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郴州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整体资金绩效为:完成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征地拆迁的各项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村组及村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合理利用土地,保障用地需求、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做到让被征地拆迁村组及村民满意,为市城区内的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2017年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为:围绕2017年的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做好征地拆迁和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完成重点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储备征地拆迁的项目,确保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满足土地储备和土地出让计划目标;确保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满足城市规划发展的进度要求。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2017年郴州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