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统计法》“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全面提高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水平,为“三个提高”和“四大工程”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资兴市统计局“四措施”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
一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成立了由局长彭卫东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规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资兴市统计局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召开动员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法治资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资兴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指导标准》、《资兴市统计局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方案》等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坚持每年在“9.20”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上街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统计知识咨询服务,促成依法统计共识和合力的形成。
三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局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法制度、法制专题讲座制度、定期轮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等,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来我局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参加道德讲坛,坚持每月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统计法》、《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并要求局领导干部每年学法笔记不少于4000字,其他人员每年学法笔记不少于3000字,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是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在全市和统计局开展的“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争做“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要求在全市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学习教育,促使干部职工增强带头学法、自觉守法、忠实执法、切实护法的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思想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