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茶场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挖运土方工程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3]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临武县茶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临武县茶场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挖运土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 临武县茶场
2.3 建设规模:开挖土方:20888.56立方米,开挖石方:8952.24立方米;其中回填土:3444立方米,弃土:26396.8立方米。
2.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临武县茶场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挖运土方工程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2.8 本工程合理定价:871082.0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所有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临武县检查院进行贿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附后)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
3.3 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的补充规定》文件中的“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原件: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及其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2 年社保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二套到临武县住建局招标办报名;
6.3 郴州市以外企业报名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按郴建发[2011]49 号文件入郴登记手续,表格格式请到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网址:www.czcin.com),然后到临武县住建局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并按上述要求报名;
6.4 湖南省外企业报名前须按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办理入湘备案手续,再由企业法人代表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6.5 报名时间:2013 年 9 月 4 日至2013 年 9 月 6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临武县住建局招标办;
6.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单位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购买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方式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2入围方式: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内(含9家)时,确定所有投标人入围参加投标. 当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9家入围投标人,具体如下:
7.2.1时间:2013年 月 日10时00分
7.2.2地点:临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3人员:抽签由代理公司主持,业主在各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9家入围投标人,投标人可派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参加抽签会议。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另行通知。地点为:临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官山桥旁住建局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郴州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郴州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338061 。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所有投标人在报名前必须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并向建设方了解相关项目情况。
9.2投标人应具备自行处理本项目实施有关的工农矛盾的能力。
9.3投标人具备相应渣土运输及倾倒能力,招标人不指定且不安排渣土倾倒地点。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茶场 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武县 地 址:郴州市燕泉福邸1703房
联 系 人:龙崇飞 联 系 人:李秀娟
电 话: 13762524260 电 话:13873559742/0735-286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