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统计局关于规范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的工作要求。近日,市统计局下发《关于开展投资和贸易专业统计基础资料送检活动的通知》(郴统办[2013] 90号),对投资和贸易专业开展统计基础资料送检活动。
《通知》明确此次送检对象为各县市区投资项目和贸易企业,由市统计局从2013年9月的投资项目库和贸易联网直报企业中随机抽取送检项目和企业。
《通知》指出市统计局将于10月8日前从项目和企业库中抽取送检对象下发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布置项目和企业按文件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统一由县市区统计局于10月16日前用快件邮寄到市统计局。
《通知》对每个项目和企业的送检资料按100分进行量化。投资项目主要收集项目开始建设以来发生的土地购置费用及缴费发票、自项目开始建设以来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合计数、相关支付凭据或购置的设备名称、项目工程承建合同、设备生产厂家及购置发票等基础资料送检。贸易企业主要收集企业季报统计台账复印件、相关财务凭证、相关税收凭证复印件等基础资料送检。
《通知》对完成送检工作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市统计局集中开展本次投资和贸易专业统计基础资料送检活动将折算具体分值运用于数据质量评估和年终专业考核,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落实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力促规范,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以开展投资和贸易专业统计基础资料送检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统计台账建设,促进基础工作常抓不懈,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三是确保真实,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加强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罚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统计送检资料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