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氛围,切实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近日,郴州市统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从办文规则、发文数量、公文质量、公文处理、会议效率、督促检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以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
《通知》要求,要减少发文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上级文件已有具体政策措施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国家统计局、湖南省统计局已发至县市区统计局且没有增加新内容的,一律不再发文。局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已在会议上印发或会后公开发表的,一般不再作正式文件印发。可以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的小型座谈会、协调会等,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干部任免、议事协调机构的调整等事宜,要求尽量合并发文。实行文件总量控制,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在2013年发文大幅精简的基础上,要做到今后每年发文数只减不增,保持文件总量适度。
《通知》指出,要提升公文质量。各类公文要符合法律政策、工作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文字精炼,不讲空话、套话,不照抄照搬,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涉及统计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起草科室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提出的政策建议要充分、周密、科学论证。公文审核科室要严格把好公文的程序关、法律关、政策关和质量关,对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要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要充分利用好新搭建运行的市县OA协同办公系统,扩大公文无纸化传输种类和范围。办公室电子公文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公文接收,每半个工作日至少要查阅收取文件两次(上班后、下班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对时间相近、参加对象基本相同的会议,原则上要求合并召开。需传达至各县市区统计局的会议和无现场参观、座谈讨论、当面对接等内容的会议,一般要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每年一般只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工作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会议要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发言的,原则上每次会议不超过3个,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通知》要求,要减少发文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上级文件已有具体政策措施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国家统计局、湖南省统计局已发至县市区统计局且没有增加新内容的,一律不再发文。局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已在会议上印发或会后公开发表的,一般不再作正式文件印发。可以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的小型座谈会、协调会等,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干部任免、议事协调机构的调整等事宜,要求尽量合并发文。实行文件总量控制,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在2013年发文大幅精简的基础上,要做到今后每年发文数只减不增,保持文件总量适度。
《通知》指出,要提升公文质量。各类公文要符合法律政策、工作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文字精炼,不讲空话、套话,不照抄照搬,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涉及统计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起草科室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提出的政策建议要充分、周密、科学论证。公文审核科室要严格把好公文的程序关、法律关、政策关和质量关,对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要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要充分利用好新搭建运行的市县OA协同办公系统,扩大公文无纸化传输种类和范围。办公室电子公文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公文接收,每半个工作日至少要查阅收取文件两次(上班后、下班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对时间相近、参加对象基本相同的会议,原则上要求合并召开。需传达至各县市区统计局的会议和无现场参观、座谈讨论、当面对接等内容的会议,一般要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每年一般只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工作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会议要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发言的,原则上每次会议不超过3个,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