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2013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材及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工管〔2013〕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城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城县2013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材及设备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汝城县大坪镇、井坡乡共16个村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105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主要包括;PVC-U管材{管径?40mm-?400mm,压力0.32-1.25mpa}采购和配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
2.6交货期:90日历天,采用分批供货方式,每批材料在接到招标人送贷通知后15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是2013年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节水灌溉、泵站改造工程部分和农村饮水安全部分)中入围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营业资格的材料、设备生产商或供货商(除管材外,取得生产商授权)
(5)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质检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6)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内有招标货物同类产品成功的类似业绩。
(9)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或厂家委托指定的特约经销商报名,有固定的维护服务网点(有固定的场地以及专业的技术维护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于 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沙市书香路雅宾商务酒店3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有关证件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验证: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必须为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6)2013年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证明材料。(复印件)
(7)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8)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9)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近期6个月以上)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向招标人提供一份投标人对外公布的管材、管件报价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湖南农村水利网、郴州市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湖南省汝城县党校院内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787763598
招标代理: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木莲西路巢之恋小区1栋3单元1316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87405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