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卫发〔2013〕1号
郴州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2013年郴州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2013年郴州市卫生工作要点》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日
2013年郴州市卫生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深化医改,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提出的卫生工作任务,实现全市卫生工作“保先进位”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
1.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优化统筹补偿方案,降低个人自负费用比例,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以县为单位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2.开展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试点,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
3.继续推行按人头、按病种、按床日、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巩固完善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起付线外全报销机制。
4.完善新农合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严格对医疗机构总费用、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巩固完善基层综合改革
1.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经费、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2.继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督促协调落实化债资金,做好债权转移,坚决制止发生新债。
3.协调有关部门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
4.全面推进绩效分配,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加大体现公益性和运行效率的绩效考核力度。
5.推进以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创建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6.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规划,抓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任务,抓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做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有关工作,落实城市医务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政策。
7.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
8.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指导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
(三)完善和扩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巩固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政策,有序推进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严格执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达到40%,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达到25%以上。
3.加强医务人员用药培训考核,提高基层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逐步将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监测评价范围。
(四)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指导1-2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降低县外转出率。巩固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
3.建立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岗位聘用制度和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体现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提高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4.继续实施无假日医院、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措施,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病房创建工作。
5.开展医药费用监测工作,加强医药费用控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级医院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二级及以下医院实现零增长。
6.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在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内举办医疗机构。逐步提高社会办医机构床位数、服务量所占百分比。
(五)切实抓好公共卫生工作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争取政府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投入政策,保证公益性运行。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农村急救、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实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
2.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完成高血压、Ⅱ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任务。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加强资金督导管理,推动实行公卫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分配比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加大与经费挂钩的绩效考核力度。
3.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急性传染病、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和慢性病防治规划。强化传染病监测,重点落实手足口病、霍乱等急性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大疾病防控措施。苏仙区、宜章县、临武县、安仁县实现消除疟疾达标。继续推进消除麻疹工作。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分苗分剂次报告接种率达90%以上。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健全精神病防治体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以县市区为单位网络覆盖率达100%。
4.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抓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探索流动人口孕产期保健服务模式,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妇女常见病筛查管理,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开展儿童保健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清查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打击“两非”等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
5.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与水平。完善卫生应急体制机制与预案建设;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年内宜章、汝城县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评估;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六)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监管
1.继续加强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建立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加快护理事业发展,在三级医院开展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分步推动优质医院创建工作。
2.推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全市统保,继续开展平安医院示范创建活动。
3.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进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制度。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完善医疗安全预警机制。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使用。
4.加强无偿献血工作和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市千人口献血比例,加强血液质量控制管理,保障血液质量安全和临床用血供应。
(七)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工作
1.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协调相关监管部门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培训,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以粮食、蔬菜、肉、乳、婴幼儿食品和非法添加物等为重点,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落实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中12类食品常规监测、20类食品及相关产品专项监测;落实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规范监测报告制度;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加强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
3.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完成11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基本设施和能力建设项目。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机制。深入开展卫生监督作风建设年活动,探索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试点。加强市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具备县级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机构能力建设,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落实经常性卫生监督计划,重点加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100%,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覆盖率100%,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做好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切实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器官移植活动。
(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继续完善财政补助、服务价格、医保报销等政策,促进中医药服务。
2.加快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力争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总服务量10%以上。
3.积极引导县市区开展全国和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资兴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桂阳、嘉禾、安仁县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单位达标。
4.扎实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组织开展常见病高危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和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使用。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落实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项目。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九)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
1.全面实施“35211工程” 。完善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完成市、县级平台建设,联接省级、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
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资源库。
3.以重点群体以及大型医疗机构为突破口,加快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
4.强化卫生信息化安全管理,开展卫生行业信息等级保护工作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
(十)加强卫生行风建设
1.扎实推进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的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做好权力运行网上监控工作。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考评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积极推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3.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着力构建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4.落实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严格监管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回款等过程。抓好一般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市级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供应(配送)行为。
(十一)统筹做好卫生相关重点工作
1.抓好卫生新闻宣传。围绕医改等重点任务,大力推介郴州卫生事业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卫生惠民便民新举措、新成效,提升卫生形象。
2.加强卫生法制建设。深化卫生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管理,推进“法制郴州”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权力运行、行政复议,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积极开展“六五”普法。
3.抓好“三创”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创建目标,牵头抓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食品安全等创建工作,落实卫生部门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4.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卫生部门综治、维稳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人民来信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实施八项卫生惠民措施
1.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人·年,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率力争提高到65%,住院补偿封顶线不低于12万元。
2.全面推行终末期肾病、肺癌等30种重大疾病的新农合保障工作,政策规定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3.继续实行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基本医疗全免费。
4.为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
5.为42613名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为2000名农村妇女进行免费乳腺癌检查。
6.为1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7.继续在公立医院推行无假日医院、预约诊疗等措施,三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诊疗率达60%以上。
8.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抗结核治疗,为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
郴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