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布署,市委、市政府决定2007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好8件实事。为搞好2007年全市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促进办8件实事工作扎实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坚持为民办8件实事是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认真搞好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是党委、政府依法赋予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能、职责和职权。因此,各级统计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根据今年8件实事考核指标,建立和充实好8件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的责任人,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数据评估认定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数据评估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市直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8件实事统计工作,建立实事实办实统的责任体系,设立责任机构,妥善安排人员,切实做好统计基础工作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调度,及时反映
要健全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报告制度、实事进展情况调度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数据评估认定工作。按照郴办发[2007]10号文件的要求,市直15个责任单位和11个县(市、区)政府对8件实事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数据,要逐月报告,按季自评。文字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既要反映工作措施与成效,也要反映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报数据要齐全、真实、可信。月度报表于月后5日前,自评材料于季后8日前报市统计局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办公室(上报表式见附表)。
县(市、区)统计部门要搞好与县直责任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当地8件实事的督查和检查工作,特别要注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反映8件实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
三、要进一步夯实基础,规范统计,据实上报
各级统计部门要以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工作为契机,狠抓责任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规范统计。县(市、区)统计部门要着眼评估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责任单位统计业务指导,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及时解决他们在数据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其整体工作水平。各级责任部门都要建立8件实事考核指标进度统计台帐,同时督促所属基层单位建立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做到每笔数据来源清楚,依据齐全。年终检查前,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市直各责任单位必须将进度报表、基层数据来源、计算依据、评估报告、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成册,于12月10日前报市统计局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办公室备查。
四、要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审核,依法评估
在年终全面检查验收之前,各地和各责任单位首先要从下而上进行自查,备齐各类基础资料,边自查、边整改,然后由上一级责任部门分项目检查验收,县(市、区)统计部门对其全面地进行数据评估后,由市直责任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提出申请,市统计局再组织开展抽查评估认定。各市直责任部门、县(市、区)统计局要规范8件实事年终数据评估认定审批程序,要求县(市、区)在年终向市统计局上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数据时(包括超计划完成的任务),必须附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验收意见,同时还要由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最后再由统计局评估认定,签署意见后盖章认可。凡未经统计部门认可的数据,一律返回重新评估,不得将未经统计部门评估认定的8件实事进展情况数据向媒体发布。
市、县统计部门对考核数据要实行“月调度、月统计、月审核、月报告”制度,并通过相关的统计报表来掌握和核实。要建立平时检查的备案制度,特别是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实事项目责任人要签字,做到有据可查。对8件实事投资额达1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县(市、区)责任部门、统计部门实地查看率要达到100%;对数量较大、涉及面广的项目,按随机原则抽取部分乡镇的项目进行实地查验。在对每个项目或责任单位的检查过程中,都要查阅各项考核指标的统计报表、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其他相关的资,并采取入户询问、面对面交谈、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群众对8件实事的满意度和对统计数据的认同度。
8件实事考核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其数据的上报和对外公布,要做到客观实在,准确无误。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对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真正做到严格把关,依法评估,实事求是。对评估工作的失职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市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办公室设市统计局投资商贸科,联系人:罗玉辉、黄涛,联系电话:2368262,邮箱:Lyh-cztjj@163.com。县(市、区)统计局报送报表和有关资料还可通过FTP(10.43.89.12)传输到市统计局的“8件实事”目录。
附表1:2007年1— 月8件实事考核指标进度完成情况表(市直单位用)
附表2:2007年1— 月8件实事考核指标进度完成情况表(县市区统计局用)
附表3:2007年1月— 月8件实事经费到位情况统计表(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统计局共用)。
(以上附表请从FTP“8件实事”目录中下载)
郴州市统计局
二OO七年五月八日